| 发文单位:资源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1日 |
| 标 题:资源县水利局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水发〔2023〕1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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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二层单位、各乡镇:
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现将《自治区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桂水农水〔2023〕9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压实农村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健全完善“三项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管护主体,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2023 年底前,争取推进和申报一批标准化管理工程试点; 2025年底前,全县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2030年底前,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制定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乡镇为单元,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对象,对照《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逐个工程摸清现状,对标查找差距和不足,建立问题和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和提升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分年度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分类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
三、加快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各乡镇要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着力点,根据不同水源类型、工程规模、管护模式等,分类制定适合本区域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结合实际,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和要素保障,分类加快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做好标准化管理工程申报和评价。按照水利部制定的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开展标准化评价工作,并按程序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工作目标任务,每年6月底前完成当年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自评工作并向市级报送申报材料,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8月底前完成市级评价,自治区水利厅于10月底前完成复核。经复核,评价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评为自治区级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并择优推荐申报水利部评价。
资源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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