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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水利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0日
标  题:资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水发〔2023〕5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资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2023-03-10 15:25     来源:资源县水利局     作者:资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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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二层单位、大堰塘水管所、青背水库管理所:

经研究,现将《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市组通字〔2020〕24号)和《中共资源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资源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组通字〔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部署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亮剑、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克难攻坚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在推动资源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

二、考核范围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对象是指我局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三、组织机构

成立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年度考核委员会组成,负责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名单如下:

 组   长:吕基南  局长

 副组长:唐  纲  副局长

    王俊刚  副局长

成   员:唐  敏 工会主席

    蒋媛媛  办公室负责人

    李  前  财务股负责人

    唐仕良  工管站负责人

    唐  源 农水站负责人

    黄  永  防御股负责人

    粟  然  电力站负责人

    杨舾舾 办公室工作人员

    马  凯 办公室工作人员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俊刚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开展平时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和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五、考核指标设置

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共性指标占40分、个性指标占60分,同时可设加减分项目。

(一)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

(二)个性指标。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为重点,包括职责工作任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临时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主要考核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及成效等方面内容。

六、考核周期

公务员平时考核原则上以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全年共进行4次平时考核,前3个季度平时考核应在下个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完成,最后一次平时考核可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进行。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小结。公务员对照单位要求、职责任务或者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或者口头汇报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核。

(二)考核评分。将公务员季度考核评分表连同个人小结等一并送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考核委员会成员对照进行量化打分。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考核委员会成员给出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公务员季度的最终得分。

(三)审核评鉴。单位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结合公务员的季度得分情况和服务对象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实事求是确定考核结果等次。

(四)结果公示。对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结果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分管领导或考核委员会采取会议点评、个人谈话等形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六)建档备案。及时汇总登记平时考核结果,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档案,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公务员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应在下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备案。

八、考核等次和比例

(一)平时考核等次评定和比例。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评定为“好”等次的,季度得分原则上需在90分及以上;对季度得分在60分以下的,原则上评定为“较差”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其他等次人数比例结合实际确定。

(二)平时考核对特殊情况的等次评定。

1.当季度调任、转任、军转安置、新晋升职级、交流任职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职级在现单位参加平时考核。

2.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及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派出单位负责,派出单位主要根据其参加学习培训,专项工作及借调期间表现确定等次,其参加学习培训、专项工作及借调期间表现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和抽调、借调的单位提供。

4.公务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其平时考核由接收单位负责。

5.因工伤、产假等特殊原因累计超过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次。其他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6.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7.公务员在受警告处分期间,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在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平时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诫勉的公务员参加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按对其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受处分影响期间考核结果。

8.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经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当期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敢担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个人年度考核等次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两次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须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二)与公务员提拔晋升挂钩。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全部为“好”等次的,纳入后备干部库管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两年内(8个考核周期)平时考核“好”等次累计达到5次的,且无“一般”及以下等次的,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在职数范围内适当优先晋升。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两次的,或者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考核结束后一年内不得提拔或晋升职级。

(三)与公务员评先评优挂钩。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应当公示。一年内(4个考核周期)“好”等次累计达到3次,且无“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在评先奖优方面优先考虑,优先选派参加外出学习、挂职或实践锻炼。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处理。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主要领导是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总负责人,主管领导是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办公室是本局平时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完善制度,落实到位。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定期公示平时考核的结果,做到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公开透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导致考核失实、失真的科室和个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共性指标设置与评分表

   2.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评分汇总表

   3.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4.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附件1

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共性指标设置与评分表

姓名

职务职级

考评季度

 年

第  季度

考核  要素

评鉴标准

评价等次及分值

评分

较好

一般

较差

政治

品质

(10分)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4.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及本单位工作部署。

9-10

8-8.9

6-7.9

0-5.9

职业

道德

(10分)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2.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5.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9-10

8-8.9

6-7.9

0-5.9

工作

作风

(10分)

1.工作责任心强,不推诿扯皮,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2.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公正办事,勇于解决问题和矛盾;3.不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4.工作效率高、成效好;5.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务群众,态度好热情高,口碑和反映良好;6.遵守考勤制度和请休假制度,工作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9-10

8-8.9

6-7.9

0-5.9

廉洁

自律

(10分)

1.遵守党纪国法,落实党风廉政规定,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2.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依法办事;3.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4.对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审计、纪检督查等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取得成效;5.无不正之风或违纪违规现象。

9-10

8-8.9

6-7.9

0-5.9

得分










附件2

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评分汇总表

(       年第  季度 )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级

共性指标得分

个性指标得分

加减分

总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附件3

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     年第  季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单位及

职务职级

书面

汇报

签名:                         年   月   日

口头

汇报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

                                

                  

 签名: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需要说明

的情况

                               

                  

                     签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资源县水利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      年第  季度)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考评时所任职务职级

考核等次

编制

类别

备注

单位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案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特殊情况的等次评定请在考核等次内注明,如:“新录用公务员”、“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周期一半”等。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存档,另一份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备案。

3.第1-3季度填报时间为当年的4、7、10月的15日前,第4季度填报时间可参照年度考核上报时间。

4.编制类别:公务员、参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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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