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3日 |
| 标 题:资源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汛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水发〔202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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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二层单位:
根据《桂林市水利局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防汛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市水监督〔2023〕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就切实做好汛前电站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汛前水利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汛前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高峰期,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等现象,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必须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防范。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文件精神,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节各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二、要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局属各二层单位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山洪沟灾害治理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及水库进行全面大检查。各乡镇水利站主要负责对农村运行水电站及在建农村水电站进行全面大检查,对运行水电站重点检查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对在建农村水电站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及每一个关键的施工环节。对查出存在隐患的项目,要求项目责任人员及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防范预案,要求限期整改。县水利局将抽调防汛办和电力股及质安站工作人员组成水利安全生产督查组,重点抽查在建及运行水库、塘坝、有水库大坝的水电站等水利工程。
三、要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要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的整改的重要性认识,对安全检查出现的问题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和反馈工作。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订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采取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各种有效措施,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确保在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及时反馈。
四、切实抓好汛前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加强安全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汛前安全形势平稳。
五、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汛期气候特点以及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跟各电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安全值班,落实岗位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及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于3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水电站检查表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报送县水利局电力股办公室。联系电话:4311129,电子邮箱:zyxslj@163.com。
资源县水利局
2023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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