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26日 |
| 标 题: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市监发〔2022〕6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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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队、所:
为严防严控我县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22年全县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督促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督促学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检查明厨亮灶、公示公开等情况,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特别要围绕餐饮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对于从外省、外市回桂的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或隔离后再返岗。
督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重点排查销售、贮存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经营条件持续符合相关要求,进货、验收按规定执行,不销售、贮存禁止经营的食品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等情况。加强问题整改,杜绝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二)强化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强化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餐饮安全专项检查力度。严查食品采购与贮存环节,严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严查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严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严查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规定,严查设施设备安装与清洗消毒制度是否符合规定。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力度。重点对校园内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销售单位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核查食品销售者主体资质、经营条件、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健康证明等,督促指导食品销售者规范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清查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及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两超一非”等禁止销售的食品。坚决查处无证无照食品及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学校师生食品消费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要求各学校强化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把好五个重点。一是加工过程防止交叉污染。成品和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加工用具和盛装容器生熟分开,操作人员双手在接触成品之前必须洗净消毒。二是防止从业人员带菌污染。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每日晨检制度,手部皮肤有破损、化脓、疖子或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禁止接触食品,工作期间不得戴首饰,要科学佩戴口罩。三是食品必须烧熟煮透。烹调前必须彻底解冻,一锅烧煮量不得过大,烧制时间要充分。四是严格控制食品贮存温度、时间。煮熟后的即食饭菜常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冷藏设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避免食品原料长时间在常温下解冻。五是食品容器、用具和餐具要彻底消毒,避免二次污染。
(四)加强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五)加强宣传培训。结合实际,采取推广运用广西餐安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针对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部门联动。在开展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要注重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联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飞行检查、宣传教育等,切实形成监管合力,高质量推动工作落实。
(三)狠抓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学校和责任人限时整改,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对于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向教育部门反馈,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对于发现的重点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在大案要案查办过程中可商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
(四)强化投诉举报机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乡(镇)所按文件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填报《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2),并提供所有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县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联系人:王志鹏,联系电话:4315273。
附件:1.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
2.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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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查情况 |
开展自查(家) |
自查发现问题(家) |
完成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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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情况 |
大类 |
检查项目细类 |
学校食堂 |
校外供餐单位 |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 |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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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食堂数(家) |
开餐食堂数(家) |
检查食堂数(家) |
单位数(家) |
检查单位数(家) |
单位数(家) |
检查单位数(家) |
单位数(家) |
检查单位数(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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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家数(家) |
发现问题家数(家) |
发现问题家数(家) |
发现问题家数(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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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管理 |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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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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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公示 |
3.许可证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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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公示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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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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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管理 |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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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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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管理 |
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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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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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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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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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卫生 |
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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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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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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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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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料控制 |
16.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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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重点检查库存和已开封的食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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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食品添加剂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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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工制作过程 |
19.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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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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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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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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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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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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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食品配送应符合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容器、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应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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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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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设施设备维护 |
27. 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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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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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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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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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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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
32. 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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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具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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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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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情况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问题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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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情况 |
检查中开展监督抽检(批次) |
检出问题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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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情况 |
约谈责任人(人) |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 |
吊销许可证(张) |
取缔无证经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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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件) |
罚没金额(万元)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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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口头责令整改不计入此表。计入整改的须相应提供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证明材料。 | |||||||||||
附件2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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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责令整改单位 (含下达监督意见书单位) |
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意见书) 下达时间 |
是否完成整改 |
是否提交整改报告 |
注:按照附件1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数记录台账。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