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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标  题: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市监发〔2022〕71号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8日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2-28 16:00     来源: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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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队、所: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守查保”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以往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特点和规律,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点,采取有力措施,提前安排,认真组织,依法加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消费量大、消费投诉多的米、面、油等和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等特殊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节日特色食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有效排除食品风险隐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快乐的节日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

二、领导小组

成立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海洲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赵承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良华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负责人

        王锦华  大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小荣  中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廖建恒  梅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腾卫  瓜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倪小林  车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谭知昀  两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  颖  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观艳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工作人员

        龚家国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工作人员

        侯必兴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要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小作坊专项整治、风险大排查等相关活动彻底清查食品加工小作坊底数,引导小作坊进行登记,严厉打击生产加工条件恶劣、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作坊、窝点等。

食品流通环节:检查经营者是否执行索证索票义务,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无经营“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现象等,重点规范散装食品标签,查处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检查特殊食品时还要检查经营者是否设立专柜(或专区)销售,是否在专柜(或专区)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销售专柜(或专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或专区)”等。全面排查食品流通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交易量大的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行为,严查销售“白板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肉品、无溯源信息的进口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结合漠视群众利益专项行动,各所切实对辖区边远村屯食品经营店全面排查,重点为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行为,销售过期食品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2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各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将此次行动与2023年电子覆盖率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对辖区的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所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对属地食品市场巡查频率,发现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对涉及其他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切实保障流通环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书面总结及相关报表报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

附件:1.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2.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生产环节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市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序号

类      别

单 位

数 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经营者

户次


3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户次


4

捣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窝点


5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案件数


案  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6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

公斤


7

取缔无证经营


8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9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0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附件2

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生产环节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序号

类      别

单 位

数 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小作坊

户次


4

捣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窝点


5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案件数


案  值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6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

公斤


7

取缔无证生产


9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10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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