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06日 |
| 标 题: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印发2024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 清单与抽查实施计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市监发〔2024〕4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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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规范化,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市政办〔2018〕38号)中关于做好《桂林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与抽查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计划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抽查类别: 1 类,抽查事项: 1 项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型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
1 |
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督检查。
|
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 |
重点检查 事项 |
现场检查 |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
附件2
|
序号 |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定向或不定向) |
抽查事项类别(一般检查或重点检查) |
抽查对象范围 |
牵头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
牵头部门检查(类别)事项 |
配合部门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配合部门检查(类别)事项 |
计划抽取日期 |
完成 时限 |
|
1 |
2024年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联合双随机检查 |
定向 |
重点 检查 |
全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 |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树栋4311216)
|
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督检查 |
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肖志刚4311340) |
燃气安全的行政检查 |
2024年8月底前 |
2024年11月底 |
|
资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唐勇樟4316300) |
消防安全检查 |
2024年8月底前 |
2024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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