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欢迎来到 广西桂林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资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文单位: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9日
标  题: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事权划分》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市监发〔2024〕8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事权划分》的通知

2024-03-15 16:11     来源: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股、室、队、所: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事权划分》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事权划分 

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食品监管力度,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属地原则,强化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建立职责清晰、高效运作、上下联动的食品监管工作机制,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县局机关、乡(镇)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事权划分提出以下意见:

一、事权划分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强化县、乡镇食品经营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加快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结合风险程度等因素,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二)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开展食品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县级机关委托各乡镇所实施的职权事项,由委托机关对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受委托单位必须在委托的范围内,按照委托的权限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与指导。

(三)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四)理顺关系,分工协作。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理顺县局、各乡(镇)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事权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层级监督,着力解决上下职责不清,工作衔接不紧的问题,实现全程无缝监管,确保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在全县统一正确实施。

二、事权划分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1.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考核工作;3.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4.承担资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5.拟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督促指导全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县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6.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7.分析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8.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间的联络工作,协调配合各食安委成员单位推进食品安全相关工作;9.指导乡(镇)食安办开展相关工作;10.牵头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治理和联合执法活动,协调推进社会共治工作;11.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12.完成桂林市考核资料、材料准备及汇总上报;13.统筹协调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市场监管所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职责1.配合乡(镇)做好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2.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3.负责开展或配合做好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4.配合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负责排查辖区内风险隐患;5.负责协调、督促辖区内包保干部、包保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6.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特殊食品监管工作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1.分析掌握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2.拟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抽检、风险监测、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3.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4.组织实施并指导乡(镇)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整治;5.指导乡(镇)所开展食品经营(销售)、特殊食品、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特殊食品、食盐市场经营秩序;6.组织开展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实施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配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7.指导乡(镇)所小作坊登记现场核查及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抽检、快检工作;8.配合做好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的业务指导工作;9.负责对乡(镇)所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指导各所落实日常监管工作;10.指导乡(镇)所实施农贸、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放心肉菜超市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开展流通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负责指导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有关的示范创建等有关工作;11.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2.参与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13.对各乡(镇)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14.负责全县范围内大型食品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流通)的审核发放现场核查;负责辖区内大型或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监管名单:资源县诚帝(大润发)超市、资源县文美商贸有限公司、资源县城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资源县恒文食品经营部(赵海容批发部仓库)、资源县冰淇淋总汇冷库、资源县鸿发食品店(调味品批发)、资源县戌源食杂店),负责事权监管职责内的投诉举报处理;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市场监管所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职责1.负责辖区内的小作坊登记现场核查及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抽检、快检工作;2.负责事权监管职责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特殊食品、食盐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食品经营(销售)的许可、日常监管、抽检、风险监测、专项整治,食品小摊贩日常监管等工作;3.负责实施农贸、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放心肉菜超市规范化建设,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有关的示范创建等有关工作;4.负责辖区农贸市场内食品经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日常监管;5.负责辖区内特殊食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6.协助实施生产流通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培训;7.负责县局交办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特殊食品、食盐监管工作;8.配合县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9.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

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1.分析掌握食品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组织、指导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3.配合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政许可、登记和备案工作;4.负责对乡(镇)所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不含许可、登记、备案),指导各乡(镇)所落实日常监管工作;5.组织开展全县食品餐饮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实施全县食品餐饮领域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配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6.负责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管理、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改造提升等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7.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8.参与指导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9.负责指导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有关的示范创建等工作;10.指导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11.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12.对各乡(镇)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13.负责辖区内高风险餐饮服务经营者(名单:资源县豪庭酒楼、资源县粮贸酒楼、资源县聚福楼饭店、资源县小食候湘餐饮店、资源县明珠食府)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日常监管工作;14.负责辖区内B级学校主体(名单:资源县资源中学第一食堂、资源县资源中学第二食堂、资源县民族中学、资源县第一小学、资源县第一小学分部、资源县第二小学、资源县机关幼儿园、资源县机关第二幼儿园、资源县资源镇初中、资源县资源镇中心完小、资源县资源镇合浦启航幼儿园、资源县资源镇苗苗幼儿园、资源实验中学、资源县中峰镇红军小学、资源县梅溪初中、资源县梅溪镇中心完小、资源县瓜里乡瓜里初级中学、资源县瓜里乡中心完小、资源县车田民族初中、资源县车田苗族乡第一小学、资源县车田苗族乡第二小学、资源县车田民族幼儿园)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负责资源县资源中学第一食堂、资源县资源中学第二食堂、资源县民族中学、资源县第一小学、资源县第一小学分部、资源县第二小学、资源县机关幼儿园、资源县机关第二幼儿园、资源实验中学日常监管工作;15.负责事权监管职责内的投诉举报处置;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市场监管所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职责1.负责辖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风险等级评定、培训、投诉举报处理、违法案件查处等;2.负责辖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3.负责推进风险等级、明厨亮灶、辖区学校食堂改造提升、指导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等工作;4.开展辖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5.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乡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7.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宣传;8.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9.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