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安排甘海艳等3名同志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人社发〔2025〕2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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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安排甘海艳到资源县司法局,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刘海燕到中国共产资源县委员会党校,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朱桂林到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从事公益性岗位(门卫)工作;
以上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请有关单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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