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7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安排李雪玲等8名同志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人社发〔2025〕1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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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安排李雪玲到资源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唐满珍到资源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赵晏羚到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梁利芳到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潘俪源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武装部,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邹倩到资源县自然资源局,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刘泽兵到资源县资源镇人民政府,从事公益性岗位(门卫)工作(属二次安置,合同时间从2025年5月执行);
安排刘祖军到资源县教育局,从事公益性岗位(门卫)工作(属二次安置,合同时间从2025年5月执行);
以上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请有关单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4月27日开始执行。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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