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06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安排赵凤云等9名同志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人社发〔2023〕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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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安排赵凤云到资源县应急管理局,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马俪瑕到资源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林艳梅到中国共产党资源县委员会党校,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刘玉兰到中共资源县委员会宣传部,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易海燕到资源县机关幼儿园,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杨海容到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
安排管品瑶到资源县财政局,从事公益性岗位(办事员)工作;
安排潘传民到资源县民政局,从事公益性岗位(门卫)工作;
安排杨林志到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事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
以上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请有关单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6日开始执行。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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