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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0日
标  题: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人社发〔2023〕29号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9-20 09:00     来源:资源县人社局     作者:资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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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现将《资源县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开展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政规〔202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加强和规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管理工作。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缴纳

资源县按照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执行,乡(镇)应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宣传工作,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市人社发〔2020〕3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2023年9月20日至11月3日。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对象

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县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以下人员:

(一)具有城镇户籍或常住城镇区域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先缴后补”方式执行,资源县补贴标准为3600元/年·人给予补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为300元/月·人)。

六、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曾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年龄据实另行计算。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七、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者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居住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在资源县县城范围内的,可直接向所属街道社区进行申报,由社区将申报材料统一移交资源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

2.对符合灵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但未进行认定的人员,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程序》(附件4)和《灵活就业认定标准及程序》(附件6)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认定申请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二)乡(镇)核实。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并公示(公示样式见附件2),公示内容包括申报者灵活就业形式、地点、起止时间等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后,将《资源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花名册》(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及其他申报材料上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复核。

(三)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县就业服务中心对上报情况按规定进行抽查核实,逐一在社保系统核实社保缴费情况后,报县人社局审核。

(四)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对县就业服务中心上报情况进行最终审核。

(五)补贴兑现。审核通过后,县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申请人员银行卡账户(原则上申领补贴银行卡限是广西农村商业银行的账户)。

八、申报材料

(一)资源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附件1);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毕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供《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进行实名登记;

(四)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备查); 

(五)本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 

(六)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灵活就业证明或承诺书)。

九、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防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广泛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切实保证就业资金真正落实到符合享受条件的对象上。

(二)申请人员应对自己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享受资格。对违反规定进行审核、支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应当由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所在地发放。如:张三在资源县缴纳社保,灵活就业所在地为桂林市,则其社保补贴由资源县发放。

(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将优先拨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因个人缴费年限不足而延迟退休的人员,即女性超过55岁,男性超过60岁的不再享受补贴。


附件:1.资源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社保补贴申领人员公示(样式)

   3.资源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花名册(样表)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程序

   5.资源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6.灵活就业认定标准及程序

   7.灵活就业证明(样式)

   8.灵活就业承诺书(样式)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