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8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安排唐嘉等10名同志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人社发〔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安排唐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武装部,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二次安置);
安排李艳红到中共资源县委员会组织部,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唐超华到资源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王美红到资源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黎霞到资源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何辉凤到资源县财政局,从事公益性岗位(门卫)工作(二次安置);
安排向资清到资源县财政局,从事公益性岗位(门卫)工作;
安排贺小红到资源县残疾人联合会,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二次安置);
安排熊美君到资源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
安排熊满珍到资源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岗位(炊事员)工作;
以上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请有关单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3月28日开始执行。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