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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8日
标  题: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资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资源县2024年扩种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农发〔2024〕17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资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资源县2024年扩种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3-08 18:00     来源: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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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现将《资源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资源县财政局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4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3〕1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的重要指示,千方百计挖掘冬种收籽油菜扩面潜力。克难攻坚提升油料产能,实现稳粮增油、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巩固2023年收籽油菜0.3万亩(其中2022年扩种的0.06万亩),确保2024年全县完成收籽油菜种植0.32万亩(其中新增0.02万亩)。

三、补贴对象范围

(一)补贴范围

全县辖区范围内。

(二)补贴对象及资金使用

补贴资金用于种植者补贴。资金(不包括其他来源的资金和市县安排的资金)用于补贴2023年的收籽油菜种植者。获补贴的收籽油菜种植者须符合本县补贴条件并经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核验确认,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种植者,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四、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核验确认的收籽油菜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

种植者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06.67元以内,县域内补贴标准必须统一。

五、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种植者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收籽油菜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财政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各乡(镇)要抓紧农时、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求在2024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六、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种植者补贴按照“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发放”的程序实施。

(一)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投诉事件。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审核确认后,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三)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批复和公告。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对各乡(镇)的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各乡(镇)要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在补贴对象所在村张贴补贴资金发放公告。

(五)发放补贴资金。各乡(镇)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各乡(镇),或者直接转金融机构。乡(镇)财政所收到补贴资金后,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完成扩种收籽油菜面积任务,要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做好典型宣传。各乡(镇)要加大收籽油菜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工作要求。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各乡(镇)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整理台账归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情况、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六)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于2024年6月中旬将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并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黄力生,0773-4366412;县财政局联系人:莫秋雨,0773-436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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