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8日 |
| 标 题: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资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资源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农发〔2024〕1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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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现将《资源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资源县财政局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做好我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县195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3〕1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补贴范围
根据2024年资源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任务分解表(附件),各乡(镇)分解下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所有行政村。
(二)补贴对象和资金使用
承担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时可以按规定申报2024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
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有资金结余的,结转用于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并于2024年6月25日前将实际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报送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依据补贴对象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以及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实际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2024年全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所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套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全县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桂林市分配下达的种植面积任务、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如种植面积超过0.195万亩,按实际面积进行测算。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财政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度,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要强化高产示范片创建引领,提高复合种植的效益。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乡(镇)根据县级下达的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方案下发后及时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六)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金融机构或拨付各乡(镇)财政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七)整理台账归档。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已经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产销对接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高产示范片创建,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各乡(镇)要严格规范实施《2024年全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手册——广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力求复合种植在种植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县农业农村局要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特别是落实好适合复合种植所需的大豆、玉米种子,积极引导、鼓励种植主体采用商品大豆种子,提高出苗率和产量。要聚焦适宜品种和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推广科学密植技术,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适时开展工作及技术指导,加强与财政、水利、气象等部门会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点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2024年3月—8月,各乡(镇)要每月调度上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不按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培养种植能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黄力生,0773-4366412;县财政局联系人:莫秋雨,0773-4366611。
附件:2024年资源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任务分解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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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任务数(亩)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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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镇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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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峰镇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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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镇 |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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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里乡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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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田苗族乡 |
2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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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水苗族乡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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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瑶族乡 |
2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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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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