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欢迎来到 广西桂林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单位:资源县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9日
标  题: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农发〔2024〕12号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2-29 16:50     来源: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辖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桂渔总发〔2024〕5号)《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资源县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

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渔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执法总队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桂渔总发〔2024〕5号)《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禁渔内容

(一)禁渔时间: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资源县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三)禁止作业方式: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管理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动绿色发展” 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渔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大食物观,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和高效能治理为总要求,切实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停泊点、市场管理关,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管理目标。

三、组织机构与责任

为加强对禁渔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承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建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易琳珺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马东桥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莫红星 县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一、四中队队长

    刘  英 县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队长

资源县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禁渔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马东桥同志兼任,人员从各相关站所抽调,具体负责实施内陆水域禁渔期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日以前)

1.制定方案。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制定资源县禁渔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压实管理职责。

2.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内陆水域禁渔制度。要组织工作组深入村屯、江河岸边、市场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

3.设置禁渔标识。在资江的江河分界点将设置相对固定的“内陆水域禁渔区”标识,做到禁渔范围明确、标识清楚。

4.加强检查与指导,强化执法保障。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配强执法力量,保障执法车辆运行经费。要立足抓早、抓实,加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禁渔期内一律停止捕捞作业、封存网具。

(二)实施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

1.严格监督检查。主动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水利、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联动,完善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禁渔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禁渔区域渔政执法常态化。

2.加强行刑衔接。要不断加强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的双向沟通,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刑衔接”无缝对接,严惩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事处罚的惩戒作用。对破坏资源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生态赔偿制度实施。对违反禁渔规定的渔船要在媒体上曝光,抓住反面典型,达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3.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要设立禁渔举报电话,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接受广大渔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事项,经登记后,要明确负责查处的部门、要求处理时限。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泄露举报人有关举报情况,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禁渔期间,资源县举报电话为4366408,各乡镇举报电话要及时向属地内进行公开。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30日至7月5日)

禁渔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乡镇为单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5日前报送县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东桥,联系电话:431113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