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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4年01月30日
标  题: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资源县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农发〔2024〕5号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1日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资源县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2-01 13:05     来源: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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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植保站、县水果办、县农业综合执法一中队、县农广校:

为切实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保障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局务会同意,现将《2024年资源县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4年资源县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广西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切实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保障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县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防控方针,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全面推广种植无病种苗、防治柑橘木虱、清理染病病株、强化检疫监管等综合治理措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控行动,使全县柑橘黄龙病的病株率、柑橘木虱虫口密度等得到有效控制。正常管理果园柑橘木虱虫口密度控制在1头/100株以下,全县失管果园清理率达100%,半失管果园清理率达85%以上,全县柑橘黄龙病病株率控制在2.3%以下。

三、加强领导

为确保方案的正常有序进行,现成立资源县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承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赵金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仲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建平  县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主任 

组 员:蒋小红  县植保站站长

    粟剑辉  县水果站站长

    莫红星  县执法中队一中队队长

    刘修瑜  县农广校校长

    苏 欣  县植保站工作人员

    刘本财  县植保站工作人员

    粟丽霞  县水果站工作人员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2024年1月—2月)

各乡(镇)要抓住冬季柑橘黄龙病症状明显时期,集中组织一次柑橘黄龙病全面大普查。动员柑橘种植户逐园逐株进行自查,失管果园和半失管果园由各乡(镇)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对失管果园和半失管果园进行插牌标记,对正常管理果园识别认定的病树统一用红漆或红绳在树干上做好明显标记,对疑似病树用黄漆或黄绳做标记,建立县、乡、村三级普查档案,以户为单位对病树情况建档造册,以村为单位逐级建立柑橘黄龙病防控台账,实行动态监管。

(二)强化柑橘木虱防治(2024年2月—3月)

当前暖冬气候有利于柑橘木虱越冬,为压低柑橘木虱田间虫口密度。县植保站做好病虫监测及病虫情报发布,各乡(镇)要结合冬季清园,动员组织广大柑橘种植户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统一时间联防联控柑橘木虱。各乡(镇)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化服务组织达成协议,组织植保无人机等现代化植保机械开展柑橘木虱规模化、标准化统防统治。

(三)集中开展病树清理(2024年1月—4月)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要求,落实辖区内清除病树责任主体,建立网格化防控管理责任制。 要结合耕地非粮化整治,集中开展病树清除,推进失管、半失管发病果园整园改造,积极引导农户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动员柑橘种植户喷药后自行清除病树。对无主或园主无劳动力的果园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清理病树,对果农不配合和联系不到业主的果园,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依规限期强制清除,不留病源死角和隐患。清除病树时务必先喷药防治木虱后再砍树,避免人为加速柑橘木虱扩散。

(四)加强执法检查(2024年2月—3月)

在春季用种关键时期,县农业综合执法一中队组织开展种苗农药及肥料等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柑橘种苗生产基地、批发及零售市场,严格复核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植物检疫证书,检查是否在网室或者大棚等有效隔离柑橘木虱等媒介的设施内,按照有关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繁育活动,生产无病种苗,严厉打击违规生产、运输、销售柑橘种苗的行为。重点检查农资销售门店以及互联网经营企业,严厉打击以肥料、菌肥、排毒扶正 “营养液吊瓶”等所谓新技术可防治柑橘黄龙病的虚假宣传,确保柑橘黄龙病防控用药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快柑橘产业调整(2024年2月—4月)

失管、半失管柑橘果园病树清除后,属于耕地的地块应种植符合耕地利用优先序的作物,非耕地的地块可根据市场导向改种粮食作物或其他非柑橘类农作物,引导退果耕地种植粮食作物和其他非多年生经济作物,加大“退果还粮”力度。连片清理出来的果园,给予重点扶持,开展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鼓励企业参与柑橘黄龙病病树清除,利用病树树干树枝进行制碳、粉碎还田或种植食用菌等,变废为宝。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实行清单式管理。制定细化方案,明确防控目标,加强部署及时跟踪,认真落实防控措施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及柑橘黄龙病防控知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黄龙病虽尚不可治但可防可控,全面增强防控意识。

(二)加强资金保障。多渠道积极筹集专项资金,保障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顺利开展。重点支持柑橘黄龙病科普宣传、病树清理补贴、柑橘木虱统防统治补贴等工作。鼓励企业和果农投工、投劳、投资共同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舆情监测。各乡(镇)在开展病树清理过程中,对可能引发“损害农民利益”“一刀切”等方面舆情,以及柑橘“吊瓶”用药、保鲜用药等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科学分析研判,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

(四)加强调度指导。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实行“月调度”,各乡(镇)、县水果办、县农业综合执法一中队需在每月15日前汇总情况,报送调度表(附件1)至资源县植物病虫测报站,电子邮箱:glzycbz@guilin.gov.cn。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乡(镇)对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要认真总结,分析防控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乡(镇)、县水果办、县农业综合执法一中队需在 2024年5月15日前将工作统计表(附件2)和工作总结报送至资源县植物病虫测报站,电子邮箱 glzycbz@guilin.gov.cn。

附件:1.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调度表

   2.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统计表



附件 1

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调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部署动员

排查摸底

集中清理

统防统治

执法检查

制定工作方案( 个)

媒体宣传( 条)

失管果园面积(亩)

半失管果园面积( 亩)

失管果园面积(亩)

半失管果园面积( 亩)

退果还耕面积( 亩)

木虱防治面积( 亩)

其中统防统治面积( 亩)

检查种苗基地、市场( 个)

检查农药、肥料门店( 个)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注:每月15日前上报,调度表数据均为累计数据,如2月15日填报的数据1月和2月月的累计数

附件 2

柑橘黄龙病防控行动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

基本情况

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情况

柑橘种植面积( 亩)

失管果园面积( 亩)

半失管果园面积( 亩)

柑橘黄龙病病株率(%)

本级财政经费(万元)

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相关文件( 个)

黄龙病防控工作列入绩效考核( 是/否)

完成情况建立通报制度( 是/否)





































合计









注 “本级财政经费”指各县(市、区)获得的财政专项经费,不包含自治区级、设区市财政经费。 

单位

宣传培训情况

培训班(期)

培训人员(人次)

主流媒体宣传( 条)

其他媒体宣传( 条)

横幅( 条)

宣传资料( 份)

流动宣传车(车次)

宣传培训村级覆盖率(%)




























合计









注“主流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 “其他媒体”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公众场所电子屏等。

单位

防治情况

木虱防治面积(亩次)

统防统治面积(亩次)

发布病虫情报(期)

清理失管果园(亩)

清理半失管果园(亩)

清理病树(株)

专业砍伐队(个)

专业机防队(个)

将柑橘黄龙病防控纳入村规民约的村屯(个)

黄龙病防控专项保险

参保面积(亩)

参保农户(人)













合计












注:柑橘木虱防治面积包括冬季清园木虱防治和春梢木虱防治。

单位

检疫情况

示范区情况

实施产地检疫的柑橘种苗繁育基地(个)

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的种苗数量(万株)

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的种苗数量(万株)

示范区数量(个)

示范面积(亩)







单位

执法情况

开展执法检查( 次)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苗木基地( 个)

检查苗木市场( 个)

检查肥料、农药门店( 个)

立案( 个)

依法清理病树( 株)

依法销毁病苗( 株)

处罚金额 (元)





















注:执法情况中“依法清理病树”指果农不配合或无法联系,由政府部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统一组织清理病树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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