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4日 |
| 标 题:资源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民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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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局属相关股室(所):
现将民政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资源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政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效能,现结合民政职责,制定了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市政办〔2018〕38号)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监管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县民政工作发展。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检查事项工作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规划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民政工作执法检查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通过抽签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检查不少于2人。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进行回避。
(三)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要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开,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效全程跟踪、运行透明、很急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四)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牵头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同意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
(五)公开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程序规划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程序规划法律法规从严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进行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规范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县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联合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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