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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民政局成文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标  题:资源县民政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民发〔2023〕9号发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资源县民政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6-30 16:40     来源:资源县民政局     作者:资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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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局属相关股室(所):

现将《资源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资源县民政局

2023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印发的《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困难群众求助工作情况,特制定2023年全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 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精准抓、抓精准”为重要抓手,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预警监测,开展2023年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持续推进“一卡通”系统发放救助补助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社会救助申请和监督渠道,深入推进“社会救助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精准聚焦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重点问题,切实巩固拓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对照兜底保障职责,提高履职担当的精准度。一是围绕低保扩围增效,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困难程度的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合理计算困难群众的务工、务农等其他收入,落实低保渐退政策,细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及时完成审核认定工作。二是围绕加强急难型临时救助,完善和实施“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政策,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三是围绕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大对在享低保对象重残人员的排查力度,切实将符合特困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供养范围。积极协调,及时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安排入住供养机构,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及走访探视。

(二)精准关注动态监测对象,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围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定期与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并根据数据比对结果开展走访核实,将核实情况及时、准确上传动态监测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并根据困难情况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审核认定,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度。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防止返贫监测政策相衔接,规范落实整户保、单人保、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对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收入低于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低收入人口,家中有重病、重残人员、高校就读生,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扣减医疗、教育、康复费用等刚性支出后符合条件的,整户纳入低保范围。

(三)精准排查摸清救助对象,提高救助对象的精准度。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卫生健康、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住房建设、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运用数据比对结果,对动态监测风险预警的对象开展精准入户排查,精准摸清对象困难情况,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要严格落实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至少每半年核对排查1次,对于存在“一票否决”项的,要进一步核实情况。以及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至少每半年入户调查、摸排核实1次,并作好相关记录。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每月新审核认定的低保对象进行50%以上的核查,主要核查审核表、公示及核对报告等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申请对象做到100%入户调查,切实掌握新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认真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

(四)精准发放专项救助资金,提高规范管理的精准度。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严格对照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总体方案和社会救助领域实施方案指出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认真核查,进一步严格整改标准,提升整改质量,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促进全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围绕整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问题,结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织力量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资金发放审批流程,加强数据采集、更新、管理和协调衔接,围绕专项救助资金是否实现通过“一卡通”系统真正发放到人到户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精准聚焦工作作风问题,提高经办服务的精准度。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置和自助申请服务方,及时受理求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救助申请、受理、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加强对网上自助申请受理进度实时监控,防范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防范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的“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工作纪律,持续治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服务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健全完善与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协作机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做好重点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重点问题线索,要向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或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六)精准组织开展抽查暗访,提高管理服务的精准度。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数字监督,重点监督异地重复纳入低保、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以及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未按规定及时退出社会救助等问题。对备案的社会救助对象及时开展抽查复核,坚决杜绝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对各级财政、审计、纪委、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审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乡镇(街道)开展重点督查,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信访综合督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进行明察暗访,分析问题成因,注重源头化解,合力处置群众诉求。创新监督检查形式,县民政局将定期和不定期与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四不两直”到乡镇(街道)、村屯开展督查工作,通过督查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的精准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1日-7月14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求,层层发动,层层部署,确保“精准抓、抓精准”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阶段(2023年7月15日-8月14日)。各乡镇民政办要协同联村领导、驻村工作队,组织各行政村工作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对在享对象及动态监测对象进行核查,重点排查重病、重残及精神、智力残疾三级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县级民政部门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指导乡镇开展排查工作。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3年8月15日-9月14日)。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政策,认真、仔细分析困难群众家庭的基本生活情况,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巩固成效阶段(持续推进)。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精准抓、抓精准”工作情况,深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持续推进“精准抓、抓精准”工作,切实抓好精准社会救助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严明的工作纪律,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要将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为各乡镇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实,及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方案,确保层层“精准抓”,一级抓一级“抓精准”。

(二)健全制度机制。各乡镇要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梳理排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赌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同时,要落实社会救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担当作为。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细落实取得新实效。

(三)创新方式方法。各乡镇民政办要注重联系实际,瞄准

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的“五个精准”重点任务,精准发力,创造性开展工作。要积极主动探索新做法,围绕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抓出亮点,力争做到“一县一亮点”。自治区民政厅将全面开通使用社会救助移动管理终端,通过工作人员入户为群众办理申请救助,实现困难群众足不出村、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救助,进一步畅通救助申请渠道。

(四)定期报告情况。各乡镇民政办要及时上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定期总结报告专项治理“精准抓、抓精准”工作亮点,每月按时填报《全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落实专项治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统计表》),从7月起每月4日前如实填报好《统计表》(每个月的统计数据不要累计,只要填报当月发生的数据)上报资源县民政局低保所。联系人:张美清、黄琴,电话:0773-4319593,邮箱:db450329@163.com。


附件:全县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专项治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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