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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林业局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8日
标  题:资源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资源县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林字〔2024〕31号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资源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资源县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

2024-11-08 09:55     来源:资源县林业局     作者:资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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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中心(站、办),木材公司:

现将《资源县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林业局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下列重大问题决策,必须由局党组或局务会集体决策:

1.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调整;

2.本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

3.本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上级下达的木材采伐等指标的分配使用;

5.本局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6.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7.重要林业行政许可及各业务部门需报告审批的重要事项等;

8.制定重大森林病虫害、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预案等;

9.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干部职工管理、教育的重要事项;

10.情节复杂和重大涉林违法行为案件的行政处罚;

11.案件重大和案情复杂的山林纠纷处理决定;

12.其他需安排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下列重要人事事项,必须由局党组或局务会集体决策:

1.局属各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2.局属各单位人员聘请;

3.局属各单位人员的岗位调整和职务任免;

4.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5.局属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6.其他需要局党组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下列重大项目申报安排实施,必须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1.林业重大项目申报;

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

3.其他需要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安排的重要项目。

(四)下列大额资金安排,必须由局党组集体决策:

局属各单位非日常性单次超过5000元的支出。

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一)重大决策。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二)重要人事任免。股级干部的人事任免,必须遵循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呈报备案等程序规定。

(三)重大项目安排。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单位承办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根据政府有关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三、“三重一大”决策执行

(一)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必须有翔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在局办公室存档备查。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三)对拒不执行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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