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欢迎来到 广西桂林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文件 > 资源县教育局
发文单位:资源县教育局成文日期:2022年03月29日
标  题:资源县教育局关于下拨2023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教发〔2023〕 13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资源县教育局关于下拨2023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2023-03-29 15:30     来源:资源县教育局     作者:资源县教育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国办发〔2011〕54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2〕123号 )要求,经研究,现下拨你校2023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元(详见附件),该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天数

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补助天数:按50天拨款。

二、补助方法

采用实物发放的方式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教电〔2012〕15号)的要求实施。

三、资金管理和要求

(一)各学校要按照相关的文件要求,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采用实物发放的补助方式,杜绝给学生或家长发放现金。要把专项资金单列收支,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透明、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主要领导要抓好此项工作,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资金,严禁学校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违者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从严处理。

以上通知要求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资源县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资源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资源县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编制单位:资源县教育局                                       单位:人.元


单位

学生数

标准

天数

金 额

已拨

实拨

备注

瓜里中心校

934

5

100

467000

233250

233750

 

车田中心校

1524

5

100

762000

380750

381250

 

两水中心校

281

5

100

140500

71000

69500

 

河口中心校

141

5

100

70500

34500

36000

 

资源镇中心校

2106

5

100

1053000

529000

524000

 

梅溪中心校

1256

5

100

628000

309500

318500

 

中峰中心校

1640

5

100

820000

409750

410250

 

资源实验中学

2843

5

100

1421500

711250

710250

 

资源镇初中

1279

5

100

639500

317250

322250

 

梅溪初中

788

5

100

394000

197000

197000

 

瓜里初中

512

5

100

256000

128750

127250

 

车田初中

863

5

100

431500

215250

216250

 

合 计

14167

 

 

7083500

3537250

354625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