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4日 |
| 标 题:资源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学期第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教发〔2023〕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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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2〕12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比对 2023年春季学期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及公示等程序,确定实际受助人数,现下达2023年春季学期第一批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625元/生·学期;
义教“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250元/生·学期,初中312.5元/生·学期。
二、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各县直学校和乡镇中心校的代发户,再告知代发银行将钱由学校代发户转到已办好的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代发过渡专用户,力争在3月30日前将本学期第一批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款通过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完毕。
三、此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禁挤占、挪用或滞留。
四、做好此项资助工作档案整理工作,教育局将不定期到各校督查。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第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分配表
资源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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