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23日 |
| 标 题:资源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教发〔2023〕6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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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2﹞122号)及《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桂林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和学校认定、公示等程序,确定实际受助人数,现下达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资金 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一)考取广西区内大学(含高职)的,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考取区外大学(含高职)的,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二)贯彻执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农村诚信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2011﹞19号)精神,将参加诚信计生并自觉履行承诺的独生子女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家庭学生在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资助。
二、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各学校的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代发过渡专用户,力争在10月23日前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完毕。
三、此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禁挤占、挪用或滞留。
四、做好此项资助工作档案整理工作,教育局将不定期到各校督查。
附件:资源县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及短期生活费补助分配表
资源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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