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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教育局成文日期:2024年02月19日
标  题:资源县教育局关于预拨202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教发〔2024〕7号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6日

资源县教育局关于预拨202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024-02-26 16:25     来源:资源县教育局     作者:资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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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6号)要求,经研究,现预拨你校2024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元(详见附件),该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天数

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补助天数:按60天拨款。

二、补助方法

采用实物发放的方式进行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教电〔2012〕15号)的要求进行实施。

三、资金管理和要求

(一)各学校要按照相关的文件要求,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采用实物发放的补助方式,杜绝给学生或家长发放现金。要把专项资金单列收支,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透明、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资金,严禁学校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违者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从严处理。

以上通知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资源县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分配表(预拨)

资源县教育局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分配表(预拨)

编制单位:资源县教育局                                              单位:人.元


单位

学生数

标准

天数

金 额

备注

瓜里中心校

876

5

60

262800


车田中心校

1457

5

60

437100


两水中心校

267

5

60

80100


河口中心校

141

5

60

42300


资源镇中心校

2114

5

60

634200


梅溪中心校

1178

5

60

353400


中峰中心校

1556

5

60

466800


资源实验中学

2906

5

60

871800


资源镇初中

1288

5

60

386400


梅溪初中

766

5

60

229800


瓜里初中

464

5

60

139200


车田初中

861

5

60

258300


合 计

13874



4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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