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07日 |
| 标 题:资源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脱贫家庭在园幼儿免保教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教发〔2023〕6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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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2〕1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65号与《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资发改价格〔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3年秋季学期脱贫家庭在园幼儿免保教费实际人数,经资助中心核实,现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脱贫家庭在园幼儿免保教费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各幼儿园困难家庭户在园幼儿免保教费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县机关幼儿园、机关第二幼儿园、合浦启航幼儿园、瓜里中心幼儿园、车田民族幼儿园、中峰镇幼儿园及各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附属幼儿园)按批准的收费标准予以免除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班750元/生·学期。
二、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下指标到预算单位,公办幼儿园按进度支付;民办幼儿园由预算单位直接拨付各园落实免保教费政策。用款计划表复印一份交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三、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禁挤占、挪用或滞留。
四、做好免保教费补助档案整理工作。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脱贫家庭在园幼儿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公办)
2.2023年秋季学期脱贫家庭在园幼儿免保教费补助 资金分配表(民办)
3.2023年秋季学期2014年、2015年脱贫户在园幼儿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公、民办)
资源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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