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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交通运输局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标  题: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交发〔2024〕2号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4-15 10:00     来源:资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资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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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资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根据《资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资安委〔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桂林市二十五条工作措施,从八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全力打造民族、生态、文化特色县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二)2024年,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制度,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2025年,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三)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根本杜绝。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1.局属各单位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和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开展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24年至2026年分批次重点组织或督促辖区全部道路及水路客运、城市客运、交通工程建设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举办的集中培训。〔局综合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分工负责〕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2024年底,根据国家已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结合《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完善重点检查事项和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局综合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3.健全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并逐条整改到位。〔综合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4.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禁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严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综合股、公路水路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5.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企业,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和从严处罚。〔综合股、公路水路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三)强化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6.强化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安全治理。依法严查客车证件过期失效、非法营运、超速超员、超越许可运营、省际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客车超范围经营、货车超限超载、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严格旅游包车检查,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患。〔综合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7.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加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相关标准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安全应急标准化水平。〔建设管理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分工负责〕

8.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坚持和优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5类桥梁的排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水路股、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9.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持续推进在重型货车和牵引车等营运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主动安全装置,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深入推进治超“一张网”工程。〔综合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10.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综合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分工负责〕

11.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组织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配合公安部门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水路股、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分工负责〕

12.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探索多样化交通运输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力度,及时掌握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和风险动态。〔综合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分工负责〕

(五)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3.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行业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指导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综合股、公路建设股,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4.督促指导“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建立完善驾驶员常态化警示教育和防御性驾驶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召开会议、观看视频、组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和防御性驾驶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操作能力,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综合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分工负责〕

(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综合股、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

16.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和执法辅助力量建设。三年内,结合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跟班集中培训。要运用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编制的执法培训教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积极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举办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基本功。以《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行业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综合股、建设管理股、公路水路股,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7.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增加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事故企业、风险隐患突出企业和重点运输企业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对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坚决立案处罚,营造“有责任事故必有执法检查,有违法行为必有行政处罚”的高压态势。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组织对事故多发、频发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局办公室,综合股,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8.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局办公室,综合股,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19.落实上级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机制,对外地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或社会影响大的事故,要及时响应,聚焦事故原因和突出问题,分析研判行业形势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强化辖区“一事故一档案”建设,落实交通运输事故倒查机制,对涉事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通报约谈等,督促涉事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整改问题,强化安全管理。〔综合股,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20.指导行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和举报奖励规定,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奖励。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局办公室,综合股、建设管理股、公路水路股,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八)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

2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综合股、公路水路股股、公路建设股,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统计分析研判、常态督导检查。

(二)加强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加强清单管理。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至本单位各部门和科室,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形成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

(五)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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