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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交通运输局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6日
标  题: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资源县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交发〔2023〕12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6日

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资源县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5-16 17:50     来源:资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资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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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运输企业、各施工单位: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资源县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自治区安委会《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县安委会《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桂林县二十五条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围绕道路客运、危险货物、普通货物运输;水路运输;城县公交;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施工(含养护施工);汽车客运站;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坚持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是坚持落实责任。交通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按照“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具体负责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

四是坚持务求实效。坚持“精准狠实”工作作风、“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辨识风险要全,排查隐患要细,防范措施要实,落实责任要严。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三个必须”安全监管得到强化,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全面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召开1次全体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制定1个专项行动方案,作出周密部署安排;开展1次集中学习,学习研究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建立健全1个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常态化有效运行;每月召开1次专项行动推进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月开展1次对标对表自查自改,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组织建立1个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道路运输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自纠,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本地区和其他省县典型事故案例和本行业典型事故隐患;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本地区和其他省县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3.全面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相关典型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开展外包外租清理整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彻底整顿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未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承租合同中对企业及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未定期对承包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承包承租方存在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等情形。

5.全面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水路运输、城县公交、公路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压紧压实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责任

1.立标准明确排查整治要求。专项行动要重点围绕企业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企业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两客一危”运行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企业未按《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开展营运车辆维护、检测工作;企业未按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建设工程未按规定开展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出现四、五类公路桥梁,未及时采取相应交通管控措施;码头运输船舶严重超员、超载,极端恶劣天气冒险航行等方面内容展开,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对照标准进行全面整治。

2.重培训提高执法业务能力。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确保执法人员对标对表开展精准执法。

3.盯重点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自查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建机制严格督导问责问效。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局属单位要认真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巡查、排查、整治,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抓创新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局属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不断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上旬前)。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养护公司、施工企业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10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

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边发现边整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11月底前)。执法大队要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安委会负责统筹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局安委办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舆论引导。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施工单位、养护公司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营造人人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局安委会将开展专项督查,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约谈、警示曝光;对不担当不作为、重大隐患悬而未决、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有关负责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经局务研究,成立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鄢  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雷通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振雄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耀春 副局长

成  员:刘  静 办公室主任

唐丽艳 综合运输管理股股长

唐建军 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谢贤荣 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徐志军 工会主席

马文儒 公路建设管理局

王海龙 公路水路股股长

罗政红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熊隆辉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二中队中队长

刘  康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二中队副中队长

莫庆峰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分为现场执法组、综合检查组、案件报道组。

现场执法组:组长:莫振雄,组员:罗政红、熊隆辉、刘康、莫庆峰、熊长清、李玉成、刘华龙、蔡名永、粟资林、刘俊麟,职责: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现场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综合检查组:组长:雷通云,组员:唐丽艳、易琼花、蒋隆礼,职责:台账管理、综合督查及指导企业培训。

案件报道组:组长:莫振雄,组员:刘静、张莞苹、卢水芳,职责:撰写宣传稿、编制信息简报、组织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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