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18日 |
| 标 题:关于印发《资源县公安局开展政治轮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公通〔2020〕48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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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资源县公安局开展政治轮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资源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办法(试行)》、自治区组织部《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的通知》和区公安厅《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政治轮训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方案》、《桂林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政治轮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结合资源县公安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突出政治建警,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彰显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共圆复兴梦想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县局全体党员、民警、辅警扎实有效开展政治轮训,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使政治轮训内容入脑入心,并指导日常各项公安工作,特成立资源县局政治轮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资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强和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彭建军任组长,县局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轮训领导小组,在政工室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工室主任罗荣华兼任,主要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政治轮训工作开展情况。
三、轮训对象
资源县公安局全体党员、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重点是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
四、轮训方式
(一)坚持分层分类、分期分批开展政治轮训。依托市局开设的轮值轮训计划,县局根据各阶段政治轮训工作计划,对县局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科所队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然后以点带面,各领导干部、科所队主要负责人根据所学,利用工作例会、三会一课,周五党日+、主题党日的活动契机,组织各单位党员、民警、辅警开展政治轮训,力求达到全覆盖。
(二)坚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开展政治轮训。一是抓实传统载体。严格政治学习制度,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切实落实集中培训、党会党课等长期坚持并卓有成效的学习方式。探索新载体。要充分发挥和灵活应用微信、微博、学习强国、钉钉、智慧政工等全媒体,探索互联网与政治轮训“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方便民警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实现“指尖政治轮训”,有效解决工训矛盾;二是注重新形式。通过组织开展理论知识宣讲、大学习大讨论,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大家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政治轮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激发参加政治轮训的动力;三是突出新成效。将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及人民警察节、烈士纪念日开展的活动,纳入政治轮训常态运行轨道,以强有力的警营文化建设推动政治轮训工作。
五、轮训内容(含重点必训内容)
(一)党的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题词精神等内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学习内容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局下发《2020年桂林市公安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方案》中的“十个”必学内容。
(二)理想信念和忠诚教育。主要通过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忠诚教育活动,特别是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教育县局全体党员、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切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
(三)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主要学习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
加强运用法律政策和执法规范化的培训,不断提升法治工作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化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
六、轮训工作安排
政治轮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开展培训。轮训以5年为一个周期,实现县局全体党员民警全员轮训一遍;重大特殊主题及时开展专题集中轮训。5年内,处级以上干部参加政治轮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5天200个学时,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累计不少于15天120个学时。
(一)各支部负责本支部党员、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的政治轮训工作,并于2020年8月前完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全覆盖。
(二)县局各警种业务部门举办的集中脱产培训班要增加有关政治轮训重点内容的课程。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治轮训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政治轮训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搞好宣传发动,落实培训责任,确保本单位全体党员、民警、辅警在规定的时间内全员全量完成培训。领导干部要在宣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重大政策上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要领导应当主动带头授课。
(二)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县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政治轮训工作方案,加强对政治轮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学风建设,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认真总结开展政治轮训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政治轮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开展政治轮训的监督,通过轮训前报计划、轮训中报情况简报,轮训后报活动总结等方式,确保轮训工作标准不降,内容不减,人员不少。县局政工室将对各单位的政治轮训工作进行督导,重点督导各单位制定政治轮训方案、组织开展轮训是否落实等相关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推动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各分管局领导要切实下沉到所分管的基层单位进行督导,确保政治轮训工作不折不扣开展。
(三)严格政治纪律。如有邀请授课的教官(教师)要严格意识形态工作纪律要求,开展授课前要向县局党委报备,由县局政工室负责对授课内容进行把关;要严肃轮训纪律和培训标准,确保参训人员遵守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规章制度,高质量完成轮训工作。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县局各单位要按照学习计划及时上报本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落实情况,在轮训中发现的亮点和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报县局政工室汇总,政工室择优向全县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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