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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公安局成文日期:2024年05月10日
标  题:资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公安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公通〔2024〕38号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资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公安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5-17 16:40     来源:资源县公安局     作者:资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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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资源县公安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资源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公安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维护我县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决定要求,自即日起至2025年1月底,在资源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及早发现、及时化解、坚决消除涉校园安全风险,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实现校园安全“三个严防、三个坚决维护”的工作目标,即严防因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发生暴力伤害师生恶性案件,严防因学校安全管理不严格发生学生欺凌等影响恶劣案事件,严防因涉校涉生矛盾化解不及时或案事件应对处置不当引发规模性聚集或重大舆情事件;坚决维护在校师生、幼儿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秩序,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资源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资源县公安局副局长易金华担任,副组长由资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王佳中、特巡警大队教导员刘荣科,各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资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民警及各派出所民警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资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杨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汪玲秀及派出所内勤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推动落实“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和收集汇总工作数据、总结等。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校园安全整体防控。教育、公安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安防建设达标工作,落实校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一是治安管理大队指导派出所于6月30日前对校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安防建设未达标、“4个100%”要求不落实、存在安防漏洞隐患的学校,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在城镇、乡村有条件的学校门口100%建立校园警务室,提高校园周边见警率、管事率。各派出所要制定“护学岗”机制规范,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三是资源县交通警察大队要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校园内外交通安全隐患,推动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学生交通安全。

(二)强化涉校风险隐患排查防范。一是治安管理大队组织各派出所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学校、家庭认真排查发现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逐一摸排校园及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扬言报复社会、刑满释放、吸毒、涉访滋事等重点人员,开展稳控化解。对可能引发重大案事件的风险隐患,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出公安提示意见。二是强化风险联动处置。治安管理大队统一收集各派出所的相关意见,同教育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会商研判,紧盯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热点问题,做好风险跟踪评估和防范应对。

(三)强化欺凌防治处置工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印发的《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学生防欺凌工作。一是抓好摸底排查。5月15日前,各派出所要全面摸清本辖内2021年至今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及学生的案件和事件线索,制作成校园欺凌案事件线索台账并上报至治安管理大队。二是建立涉校欺凌警情专项研判制度。公安局指挥中心与治安管理大队要建立涉校警情专项研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每日梳理110接警平台中的涉学校、涉学生警情,在2日内通过电话回访、查阅卷宗或调取书面调解材料等方式完成对警情的复核,发现疑似学生欺凌线索后即下发督办单,要求案(事)件办理单位于次日核查反馈情况。

(四)强化教职员工身份核查。一是严格准入管理。各派出所配合教育部门对拟聘用人员在入职前是否有虐待、拐卖、暴力伤害、性侵以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记录,做好相关信息查询工作。二是定期动态查询。各派出所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教职员工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动态筛查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教职员工动态查询。三是妥善处置安排。对违法犯罪在逃人员,公安机关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依法处置。

(五)强化涉校违法犯罪侦查打击。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刑侦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对伤害学生儿童恶性案件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强奸、强制猥亵、暴力伤害学生儿童犯罪。快侦快破教唆、组织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和“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利用校外培训机构实施诈骗、“圈钱跑路”等犯罪活动。二是坚持以案促防。落实公安部门办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三知四查”要求,即“知家庭情况、教育背景、成长经历,查组织招募、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社会治理”,视情制发公安建议函,通报教育部门和学校,推动教育管理。三是妥善处置敏感案事件。针对学生性侵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刑事侦查大队要按照大要案件或命案工作机制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妥善处置应对,严防因处置不当引发舆论炒作。

(六)强化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和失学辍学劝返工作。一是强化专职队伍培训。各派出所与教育部门要明确所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情况,特别是加强偏远乡村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的建设。二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派出所民警作为法治副校长进行法治教育宣传,内容要涵盖反拐防骗、防性侵、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溺水、防网络有害信息等内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派出所民警要配合好教育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并在日常管理及办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涉案失学辍学儿童,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0号)关于“将无正当原因超出一个月未到校上课的中小学生判定为辍学学生,将从未进入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判定为失学儿童”等要求,认真统计、逐级上报学生失学辍学数,同步通报教育部门核查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一抓到底”的精神全面强化各项工作措施。

(二)密切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资源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与教育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定期会商研判、互通信息,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紧盯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指导学校加强风险跟踪评估,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风险处置在早、化解在小。要联合加快推进校园安防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探索利用校园智能安防设施设备及周边视频监控开展智能感知、预警推送、核查处置等工作,形成内外联动、措施有力、运转高效的校园安防工作体系。

(三)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应急处突。资源县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与教育部门推动落实属地、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和学校“四方”责任,启动重大涉校涉生案事件复盘总结机制,查找短板漏洞,通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要充分设想可能发生的涉校突发案事件,分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责任和处置程序,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案事件,能够高效反应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要制定问题员工岗位调整工作方案预案,加强人员教育稳控和舆情导控,严防发生重大涉稳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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