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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公安局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标  题:资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公安局切实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公通〔2021〕120号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资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公安局切实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0-29 16:25     来源:资源县公安局     作者:资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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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资源县公安局切实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资源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公安局切实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方案

为切实扭转我县公安队伍执法满意度落后的不利局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及2021年全县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提升、防范电信诈骗及高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维护宣讲大会的具体工作部署,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强化法治思维,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出实招、补短板、破难题,全面提升资源公安执法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  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建军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李辉裕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唐星群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易金华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唐新发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童丁文  资源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法制大队教导员曾祥宏担任,各责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的部署落实、组织实施、督导推进、检查成效,收集汇总掌握各单位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和数据,并适时全局通报。

三、工作重点

为提升我县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重点需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出警不及时或不出警;报警请求处理、协调的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对出警处理结果不满意等问题。

(二)工作推诿、工作效率较低;不作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处事不公、存在偏袒;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影响警容风纪等问题。

(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四)案件长期未侦破;案件进展情况未及时反馈或无反馈等问题。

(五)治安状况仍未达到群众预期,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没有做到深入群众等问题。

(六)释法说理不到位、无法信服;执法方式有待提高、语言行为简单粗暴;不以事实为依据、不认真调查等问题。

(七)停车位规划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交通管理不到位造成拥堵;滥用职权、路面查处时间过晚过于频繁、摄像头过多、罚款扣分不合理;执法不公不严;态度不好、执法不透明不人性化;工作效率较低、处理结果不满意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换位思考,深入理解“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怎样执法”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通过深入细致地开展 “大宣讲”、“大走访”、“大回访”、“大整治”、“大宣传”等工作举措,加强牵头单位条线指导力度,压实执法主体责任,使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执法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一)全流程规范接处警,强化回访机制赢满意。(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1.进一步健全完善警情回访制度,将不满意警情下发整改,推行不满意警情二次回访制度。

2.对二次回访不满意的警情建立每月通报机制,配合推送督察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问效,将执法满意度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

3.进一步健全完善不满意警情考核机制,配套建立二次回访不满意警情的申诉机制,切实保障民警正当执法行为。

4.健全完善警情全流程监督机制,会同督察部门对在日常接处警、视频巡查、实地测试中发现的出警不及时、处警不妥当、不出警、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严格落实受立案“三个当场”制度,化解群众急难怨气赢满意。(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1.做好受理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工作,对不受理和不立案的,应当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反馈。

2.强化执法培训,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重点加强办案程序、以案释法、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形成每月定期通报制度。

3.强化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通过狠抓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执法责任意识。

4.完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倒逼规范执法行为养成。

(三)精耕窗口服务惠民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赢满意。(责任单位:各窗口服务部门)

1.建立健全提升服务群众质量方面的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2.健全完善“阳光执法”制度,实现服务窗口音视频监控全覆盖,公开办事依据、所需材料、流程和进展情况。

3.设立服务质量问卷调查台(箱)、服务评价系统,及时收集办事群众对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的意见建议。

4.采取互联网公示和实地公示的方式,每月定期向公众公布有关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并回访告知不满意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对整改工作的知晓率,完善群众评价体系。

(四)全力攻坚怠侦积案,狠抓追赃挽损赢满意。(责任单位:刑侦大队)

1.全面梳理排查长期未侦破刑事案件,专项开展怠侦积案侦办攻坚行动,尽力为群众追回赃物、挽回损失。

2.建立健全刑事案件回访机制,对立案、破案等各个办案环节对受害人或举报人进行适时回访。

3.在回访工作基础上,全面梳理对刑事案件办理不满意的群体,逐人建立台账并定期沟通,将案件办理所做的努力、采取的措施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即使案件一时间不能侦破,也尽力争取受害人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征求受害人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消除受害人对公安工作的误会、隔阂和怨气。

4.同时建立每月定期通报制度,全面落实回访机制。

5.指导各办案单位案件回访工作,达到每期案件基本满意以上。

(五)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平安指数赢满意。(责任单位:治安管理大队)

1.加强日常走访排查机制,通过开展“大走访”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密切关注辖区内治安状况。

2.充分发动群众提供情报线索,积极把预警触角延伸至各个环节区域。

3.每月定期通报治安案件查处率,并建立健全行政案件回访机制,对受案后无法及时结案的案件当事人进行适时回访。

4.每月定期通报走访机制落实情况,实现网格数据与警格数据的整合、智能比对、深度应用,为提前介入防控、有效打击黄赌毒盗等违法犯罪行为打下坚实基础。

(六)推行柔性交管新模式,利民便民出行赢满意。(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1.推行“柔性”执法,对危害性不大的一般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和制止为主,让人民群众可以真正的感受到交警部门的执法诚意。

2.建立健全“阳光执法”机制,加强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应用,畅通群众的申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交通管理执法的公平公正。

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管理类问题科学谋划,建立健全设置停车位、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管理和网上视频巡查等方面管理机制,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实现城市交通秩序持续好转。

4.结合每月定期召开的交通管理点评会制度通报相关落实情况,促进各县区工作均衡发展。

(七)加强日常警务督察,筑牢过硬作风赢满意。(责任单位:督察大队)

1.强化大监督格局下的执法管理监督,加强现场执法督察。

2.不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运用好公安“短信评警”和“12389”执法监督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事)件追踪查处,确保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4.对发现的队伍违法违纪严肃追责处理,并形成每月定期通报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要把业务管理与提升执法满意度密切结合,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分析影响执法满意度的原因,理清思路,因地制宜制定实际可行的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举措,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人逐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解决实际问题。

(二)条块结合,严肃问责问效。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督察和绩效考评范围,对各单位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适时督导,对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工作不细、任务完成差的将通报批评,并给予绩效考评扣分。对提升执法满意度工作不力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并取消该评优评先资格,确保全面落实责任到位。

(三)细化落实,加强情况报送。各责任单位要立足执法实际,迅速动员部署,对照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季度报送制度,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上报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汇总上报市局。

(四)长效落实,总结典型经验。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常态长效机制,及时提炼务实创新举措,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学习,并形成工作材料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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