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29日 |
| 标 题:资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公安局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公通〔2021〕3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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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资源县公安局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公安局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缺失的问题,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广西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公网传〔2018〕61号)精神,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农村派出所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能作用,经局党委会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农村派出所挂牌建立交警中队(县城两个所除外),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成覆盖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通过积极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化公安交管便民服务等措施手段,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公安交通管理体系,努力使全县农村道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稳中有降。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彭建军任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政工室、交通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指挥中心、督察室、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各一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星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导,交通管理执法的主体是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三、建设模式和职责
(一)机构模式
在中峰、梅溪、瓜里、车田、两水、河口六个农村派出所挂牌成立交警中队,由所长兼任交警中队中队长,一名副所长或民警兼任副中队长,在县公安局的统筹安排下,参与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制定和分解下达交管工作考核量化指标给六个派出所,并纳入县局对六个派出所的年底绩效考核(大合派出所、城北派出所绩效成绩取六个派出所的平均分)。
(二)工作职责
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4号)要求,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调整勤务模式,重点对辖区市场、景区、医院、学校等交通易堵路段以及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交通易堵时期,带领乡镇交通安全工作“两员”(交通安全员、交通劝导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按市局要求每天排好值勤表开展国省道的巡逻工作(大合、城北派出所也要开展此项工作),遇严重交通拥堵或发现重大交通安全问题及时通报交通管理大队并积极配合处置。
2.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要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市局要求,从5月1日起县局根据今年交警的全年绩效任务对六个派出所适当下发部分交管任务,每月底由交通管理大队对六个所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通过加大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力争最大限度消除农村地区显性交通违法,净化交通环境,减少事故隐患。
3.开展道路交通“源头”监管。结合日常巡逻、执勤设卡和走村入户等工作,组织当地“两站”(交通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人员,深入摸排辖区驾驶人和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协助交警部门开展“源头”隐患清零,注意发现重点车辆、重点驾驶员和辖区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处置、登记和上报;运用“农交安”手机APP录入系统录入摸排信息和工作信息,打好源头监管基础。
4.快速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挥农村派出所地理优势,从5月1日开始各辖区接到的交通类警情要由六个派出所出、处警(大合、城北所辖区、高速路交通警情由交通管理大队出、处警),就近出警,快速到达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农村派出所负责处理财产损失事故及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对其他类型的道路交通事故,协助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固定事故现场相关证据、控制肇事驾驶员,配合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各派出所要严防不作为行为发生,市局督察支队汇同交警支队纪委将每月不定期对各县派出所履行交管工作进行暗访和督导,如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派出所值班民警未及时出警造成影晌和后果的县局将对值班民警及派出所主要领导从严追责。
5.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结合日常工作以及绩效考评工作,每月要深入村屯、中小学校进行最少一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文明交通行为,提升农村地区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将开展工作情况图文报交警大队办公室。
6.提供车驾管业务咨询和办理服务。依照市局有关规定,通过设置车驾管及道路交通违法处理自助系统、开设“警保合作”车管服务站点等手段,为村民就近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等交管业务提供便利。
四、推进步骤
(一)县公安局要在4月底全面进行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完成命名挂牌、人事任命、外观装修等基础工作,利用派出所现有基础装备和办公设备进行办公。
(二)县交通管理大队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帮助农村派出所民警和辅警快速熟悉掌握岗位业务和基础工作操作。
(三)选取中峰派出所作为农村交警中队建设示范样板所重点打造。
(四)做好市局考核验收工作(7月31日前)。市局“交所合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县局建设和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纳入市局对县公安局的绩效考评。
五、责任分工
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任务协调、调度、督导工作,督促检查各所建设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阶段调度,制定考核办法,并督促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随着县高速公路的开通,国省道、农村道路里程的逐年增加、车有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只靠交通管理大队有限的警力已难维护好、管控好全县交通安全工作,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正确理解“交所合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建立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力推动落实;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强力推进交管工作。
(二)健全机制,确保实效。县局下步要积极研究在农村派出所设立乡镇交警中队的机制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向县政府申请增加经费预算,为六个农村派出所采购一些开展交管业务必需的装备,以确保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交通管理大队要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按照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总体部署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开展有序,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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