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4日 |
| 标 题:关于印发《资源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公通〔2021〕2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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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资源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公安局
2021年3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切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防控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特制定资源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坚决依法按照专项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大数据引领和科技兴警战略,大力推行“打防控”一体化勤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发挥全县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主动担当,真抓实干,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同时带动防范一般事故发生,努力为满足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舒畅出行要求,为构建“平安资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分析研判、实施精准防控,指导和推动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防控水平、进一步治理源头隐患、进一步扩大宣传效能,努力实现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稳中有降,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下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重要敏感时间节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以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彭建军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唐星群为副组长的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局政工室、刑侦、交警、治安、禁毒、督察、网安、情报、法制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纳入县局“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和贯彻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压实工作责任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纳入县局“一把手”工程,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研究部署和指挥督导,定期听取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开展公安大数据综合研判和应用,全面梳理分析本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暂行规定》,县局公安机关领导严格按规定到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研判分析事故形势,及时指导事故防控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接长交通安全工作短板
3.健全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制度。交警大队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每半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专题报告,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和建议,深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科学施策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
4.建立农村地区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机制。赋予农村地区派出所一定范围的交通管理职权,明确工作职责、管辖区域、执法权限、装备配备及做好业务培训、经费保障、考核管理等,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漏管失控的现状。
5.建立通报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通报,以减少道路事故发生。
(三)强化警力配置,健全公安交管队伍基础保障
6.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里程的增长等情况,科学合理配置交通民警警力。制定交警队伍警力保障机制,在现有警力基础上,2021年内,为辖区交警大队增加2名交通民警。
7.县局党委调整交警大队主要领导,在动议阶段应当听取市局交警支队党委的意见。
(四)强化重点防控,推进源头隐患治理
8.整合力量,强化源头隐患“清零”。以客货运重点车辆、重点驾驶员为目标,以农村战场为主阵地,整合各警种、各部门力量持续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突出动态清零、滚动清零,严防逾期未报废、未检验、“大吨小标”等有问题的重点车辆上路;提高重点驾驶人审验、换证率。加强部门协作,与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合力,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试行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运输企业管理人及负责人实施处罚。
9.持续推动事故多发及隐患点段排查整改。建立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及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道路主管部门通报,同步报告同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县、乡(镇)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并跟踪主管部门的整改进度,力争有效消除隐患。
10.严格审批路面施工作业,严密监管作业单位是否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厉处罚不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的施工单位,严防施工路段发生伤亡事故。
11.建立县、乡两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协作机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对“一灯一带”、“坡改平”、“临水临崖防护”、“紧急避险车道”等项目的设计、经费、建设等得到有效落实,切实提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亡率。
12.深化“两站两员”建设及应用。及时提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我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运行经费问题。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推行到行政村一级的工作机制,实施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和动态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发挥“两站两员”在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的积极作用,确保问题车辆、问题人员不出村。
(五)强化精准防控,提升路面管控水平
13.见警常态化。强化路面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地区“四大主战场”的勤务机制,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做到“勤务跟着警情走”。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优化公安交警执法站勤务模式,实现“巡、查、防、控”结合,及时消除路面隐患。
14.打击精准化。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扩大严打整治声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的分析研判结论,找准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有针对性地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国省道、农村(山区)公路、高速公路区域联动等集中统一行动,并按照查处量高于平时、打击力度强于平时的原则,对每次专项行动实施量化考评。
(六)强化科技防控,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15.强化信息化建设、整合和应用,利用多警种信息系统合成作战,有效支撑交通事故预防的精准研判、防控和交通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推进县在“四大主战场”的重点路段加密交通技术监控前端设备。按照“应接尽接、应建尽建、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原则,补足公路干线和农村道路视频、卡口和违法监测设备等信息化设施设备薄弱或缺失的短板。建立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隐患点段和“两站两员”劝导点视频清单,支撑市县两级隐患治理,实时动态监管公路干线、农村道路重要节点、危险路段的交通运行、交通秩序、交通整治、义务劝导等情况,做到“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动态监管、清账销号”。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卡口和电子警察的作用,及时发现取证,有效查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风险。
(七)强化防控效能,提升打击震慑效果
16.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提出的“防范大事故靠执法”指示精神,坚决用好用足法律武器,以大数据应用和信息研判为基础,与其他警种配合,建立查处酒驾、失驾、毒驾、疲劳驾驶、假牌套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联动工作机制。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符合吊销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吊销和暂扣。突出依法从严打击处理,体现执法权威。
17.在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对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
(八)强化宣传教育,实施精准宣传和溯源宣传
18.依托各级融媒体,构建宣传矩阵,精准分层次宣传。依托和发挥各级融媒体力量,针对事故易发的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及重点违法行为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联合各行业、各部门运营的自媒体(两微一抖一快)及各类微信群、QQ群形成宣传矩阵,精准推送宣传信息,在全社会营造“严执法强震慑”的深厚交通安全整治氛围,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19.创新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农村地区人员宣传教育。结合“七进”“美丽乡村行”等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联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动员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强化农村地区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文明交通素养,补齐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短板,打通交通安全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20.夯实宣传阵地,强化警示教育。依托乡镇(村屯)、学校、运输企业、政府机关等企事业单位现有宣传设施,构建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定期更新宣传内容、资料、标语。加强国省道、高速公路、山区临水临崖道路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提示、警示标牌、标语的设置,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五、考核评价与奖惩制度
强化奖惩机制落实,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纳入对交警大队、各派出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局予以通报表扬和表彰奖励,并按市局道路防控机制上报奖励。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成效差的,县局实行重点督导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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