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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我县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11-19 14:10     来源: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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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5〕4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5〕562号)及《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发改收费〔2025〕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我县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资源县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我县涉企收费工作,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确保清单之外无涉企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信和商贸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和现行有关规定,分别负责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定发布工作。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按照统一的格式建立健全涵盖部门及下属二层单位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实现每个单位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有涉企收费。各单位在填报目录清单时,涉及本单位及下属二层单位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可在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涉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及下属二层单位实际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后,按照有关要求填报。目录清单要于2025年12月底前通过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具体格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及时更新目录清单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信和商贸局、财政局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动态更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收费政策出台、清理规范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综合性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各单位每年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开展一次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和论证结果及时更新调整目录清单。

(三)清理规范各类违规收费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全面自查现行涉企收费文件及政策,坚决取消无合法依据的收费项目。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推动涉企收费评估审核,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对违规设立、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切实净化收费环境。

(四)强化涉企收费监测与引导

各有关单位应通过企业走访、座谈调研、设立监测点等方式,跟踪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企业运行监测;县财政局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涉企收费监测点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探索通过成本调查等方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科学引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主体规范收费行为。

(五)推动重点领域收费规范化

1.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严禁将政务服务转为有偿中介服务。行政机关委托的服务事项,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不得变相转嫁企业。

2.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民政部门要配合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3.规范公用事业领域收费。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持续清理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不合理收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有关规定,及时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涉企经营服务政府定价收费项目,推动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化定价。

(六)完善问题线索收集与处理机制

县直各有关单位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邮箱等,完善线索登记、转办、反馈流程。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大线索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件。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同联动。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信和商贸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目录清单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加强对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涉企收费政策执行到位。

(二)加强宣传与督导。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提升政策透明度和企业知晓率。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信和商贸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清单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三)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县直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前向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工信和商贸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综合性目录清单建立情况,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进展。

附件:1.XXX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2.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说明

   3.县各有关单位名单


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源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资源县财政局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