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9日 |
| 标 题: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加强单位作风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发改字〔2022〕1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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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单位作风建设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切实加强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作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工作效率,为资源县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县发改局主要工作,建设一支适应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单位
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务求在解放思想上有新突破,转变职能上有新举措,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为发改在转型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科学规范的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单位
准确把握单位工作定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生态建设服务的观念,创造性地履行好职责,自觉地把权力的运用作为服务的手段,真正实现单位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大兴法治之风,建设法治型单位
要认真学法。单位每位同志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领导、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改进领导方式,带头依法办事,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使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三)大兴学习之风,建设学习型单位
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着力提升
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作风素质,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解放思想、丰富知识,理清思路、改进工作。
(四)强化创新意识,建设创新型单位
积极探索单位工作的新方法、新模式,破除墨守陈规、安于现状的思想,形成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以思维观念的创新,带动工作思路的创新,破解管理和服务中的难题,提高工作效率。
(五)坚持清正廉洁,建设廉洁型单位
加强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活动。弘扬正气,教育单位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引导单位干部职工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对资源县发展建设建言献策,反对捕风捉影、诬告陷害,把单位建设成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模范团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单位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引导单位干部职工积极主动投入到单位作风建设活动中来,确保单位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单位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单位工作人员对工作作风提出意见和评价,将单位作风建设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股室要把加强单位作风建设与促进资源发展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改进单位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带来的新变化。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股室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为加强单位作风建设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把加强单位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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