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05日 |
| 标 题: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林丹霞·古木冲景区门票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资发改字〔2024〕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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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桂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的《关于桂林丹霞·古木冲景区门票价格有关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鉴于桂林丹霞·古木冲景区目前尚未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该景区门票价格按规定应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正式价格出台前,由贵公司根据运行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并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期间,景区门票价格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频繁变动;同时,贵公司应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完善景区各项设施,提高景区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实行优惠政策,并做好宣传解释及舆情应对工作;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期间,贵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财务台账制度,每年3月底前及时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门票价格、游客数量、门票收入等相关信息;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期间,如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或该景区明确纳入自治区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贵公司应按规定提交定价有关材料,由我局按规定程序制定正式门票价格;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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