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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财政局成文日期:2022年08月17日
标  题:资源县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和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总体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资财发〔2022〕22号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7日

资源县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和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总体工作方案

2022-08-17 10:05     来源:资源县财政局     作者:资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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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稳步推进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和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资源县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和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总体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县财政局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资源监管组

2022年8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和

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总体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3月25日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视频推进会议以及《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桂财监〔2021〕19号)、《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和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财监〔2022〕68号)、《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金融机构和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财监〔2022〕6号)精神,为稳步推进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和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规范代发金融机构

(一)总体要求。

围绕加快推动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目标,采取统一、高效的行动落实代发金融机构;对代发金融机构在资金支付、补贴通知、便捷取款、费用优惠、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其提供高质量服务。

(二)实施步骤。

1.确定代发金融机构。根据自治区、桂林市对代发金融机构“村镇覆盖面广、网点及代发点多、服务质量好、优惠便利群众、风险低”的原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桂林银行资源支行和资源县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县财政局要依法按程序与代发金融机构签订代发协议,明确代发职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代发金融机构。

2.规范代发金融机构管理。代发金融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及时、准确、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2)可提供跨行代发业务。(3)及时提供、反馈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包括反馈纸质单据和向“一卡通”管理系统反馈电子数据,保障反馈信息内容及时、准确。(4)及时处理发放失败数据,对补贴资金未发放成功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按程序重新发放。(5)提供免费补贴发放到账信息告知,规范准确的补贴名称、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内容,安全妥善保管补贴资金发放信息。(6)积极配合做好与“一卡通”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改造业务系统,实现居民信息核验、接收并分发补贴资金、反馈资金发放情况等功能,按要求做好系统维护与升级等工作。

此外,对于同时承担补贴对象银行卡的发卡金融机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1)合理规划网点布局,充分利用自助机具、网点专人等方式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对高龄、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预约、上门等高效便捷服务。(2)向群众提供优惠、便捷、及时的办卡激活、挂失补卡、查询取款等服务。(3)严格执行银行卡实名开卡、发卡制度,做好持卡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代发金融机构。

3.指导督促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指导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指导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指导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按照代发协议收取补贴资金发放业务的费用,不得额外收取费用。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并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资源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资源县支行。

(三)时间安排。

请县直各资金业务管理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与代发金融机构的协议签订并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于2022年6月底前统一将全县协议报市财政局、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二、清理整合补贴资金受益人银行卡

(一)总体要求。

遵照“兼顾现有、方便群众、规范管理、不重不漏”的原则,清理整合补贴对象银行卡(指银行卡、存折,下同),实现补贴资金“一人(户)一卡”。我县尚未实行“一人(户)一卡”集中发放补贴资金,要结合补贴对象的用卡习惯和需求,组织开展清理整合工作,在尊重群众选择意愿的前提下,可鼓励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作为发放载体,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集中统一,建立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

(二)实施步骤。

1.明确补贴对象。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全县公布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按照补贴资金名称,确定全县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银行卡开户行等信息(详见附表参考模板),提交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

2.比对人员信息。县财政应充分借助金融机构力量以及信息化技术手段等工具,将全县各项补贴资金中的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中出现“一人(户)多卡”的补贴对象进行标注,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3.清理银行卡。根据信息比对结果,县财政局应组织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充分借助金融机构力量以及乡镇政府、村委等力量,通知补贴对象自主选择一张作为接收各类补贴资金的指定银行卡(特殊情况除外),并签字确认。清理整合完成后,将清理后的补贴对象银行卡信息提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再次比对,确保“一人(户)一卡”。“一卡通”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后,将补贴对象银行卡信息导入“一卡通”管理系统,形成补贴对象银行卡信息库,实现“一卡通”集中监管、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

以上第1—3点步骤,我县也可根据本地实际,采取其他灵活方式清理整合补贴资金银行卡,实现补贴资金“一人(户)一卡”。

4.统一发放资金。资金业务管理部门发放补贴资金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代发金融机构代发账户,由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分解划入补贴对象的指定银行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代发金融机构。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部门要配合系统上线时间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清理整合补贴资金受益人银行卡工作,实现“一人(户)一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和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是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县直资金业务管理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研究谋划,我县根据区财政厅、市财政局通知制定了全县具体实施方案,高位推动,狠抓落实,切实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加强协调沟通。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技术衔接,定期交流情况,互通工作进展,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自治区、市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密切配合、有序推动。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方案制定、发放项目确定、与代发金融机构签订协议、资金安排和拨付等工作;资金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发放项目确定、对象认定、银行卡清理、标准核对、资金发放等工作,及时提供基础信息,对补贴对象和补贴资金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广宣传社会保障卡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审计和银行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履行监督职责。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解读惠民惠农政策和“一卡通”管理要求,提升群众知晓度,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清卡、用卡主动性,拓宽咨询、投诉、监督渠道。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代发金融机构行为,做好“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相关金融机构不得以领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为由,进行虚假或诱导性宣传,不得强行要求更换补贴银行卡,确保维护群众利益。

(五)加强督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树立数据安全意识,依法采集和保管个人隐私,严禁个人信息外泄。加强对补贴资金“一卡通”的监管,加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问责力度,持续防范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附表:资源县XX单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银行卡基础信息采集表



附表

资源县XX单位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卡基础信息采集表

序号

*补贴名称

*享受补贴人姓名

*享受补贴人身份证号码

*县(区)

*镇(乡)

*村(社区)

*组

*银行卡号

*所属银行

*持卡人

*持卡人与享受补贴人的关系

持卡人身份证号码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补贴名称1

张三

4501211985XXXXXXXXX

XX县

XX镇

xx社区

一组

6289XXXXXXXXXXX

农业银行

张三

本人





2

补贴名称1

李四

4501211988XXXXXXXXX

XX县

XX镇

xx社区

一组

6262XXXXXXXXXXX

资源农商行

李四

本人





3

补贴名称1

张五

4501212009XXXXXXXXX

XX县

XX镇

xx社区

一组

6253XXXXXXXXXXX

邮储银行

张五

本人





4

补贴名称1

张六

4501212019XXXXXXXXX

XX县

XX镇

xx社区

一组

6289XXXXXXXXXXX

工商银行

张三

父亲





































说明:1.本表格为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基础人员信息收集表,需严格按照本表的规范进行数据采集;

   2. *为必填项;

   3.表格中不允许有空格;示例如下:“李四”正确,“李 四”错误;

   4.与户主的关系有:户主、配偶、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儿媳、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其他。

   5.表格内涉及个人信息,请依法采集和保护个人隐私,确保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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