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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2024-2028年)》政策解读

2024-11-06 09:00     来源: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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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资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生态修复的要求,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系统,统筹谋划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活动,筑牢生态屏障,编制《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活动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也是资源县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指出,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取得更大突破,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作出更大贡献,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更大成效,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30号)、《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环保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中提出的生态功能保护修复的工作内容和考核要求,资源县委、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协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启动《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规划(2024-2028年)》编制工作,旨在提升资源县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有效保障资源县生态安全。

二、政策依据

本报告的主要政策依据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修订);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

(8)《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30号);

(9)《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22〕59号)。

(1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3年);

(1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024年);

(12)《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发改农经〔2020〕837号);

(13)《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林规发〔2021〕123号);

(14)《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

(15)《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林规发〔2022〕20号);

(16)《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桂自然资发〔2022〕91号);

(17)《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桂政办发〔2008〕8号);

(1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

(19)《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桂政办发〔2021〕145号);

(20)《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三区三线”划定实施方案》(桂自然资发〔2022〕45号);

(21)《广西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桂林保发〔2023〕1号);

(22)《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规划》;

(23)《桂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2023年);

(24)《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2035年)》(市政办〔2023〕18号);

(25)《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市政〔2022〕13号);

(26)《桂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市政规〔2021〕19号);

(27)《资源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6年)》;

(28)《资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9)《资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30)《资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1)《资源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32)《资源县争创2023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步县工作方案》;

(33)《资源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方案》(资政办发〔2023〕27号);

(34)《资源县2024年风电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35)《资源县石材矿山及加工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评估报告》。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为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资源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有效缓解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得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到2028年,生态功能保护修复工程稳步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脆弱区生态状况逐步好转,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主体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不降低,矿山和风电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位列全国前列,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完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实施,“两山”转化路径更加畅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框架基本建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面扩大,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美丽资源建设达到新高度。

四、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资源县的区域概况。主要包括自然环境状况、自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全面了解资源县区域和社会发展基础。

(2)资源县现状与形势分析。主要包括生态功能保护和修复成效、主要生态问题、机遇与挑战等,全面梳理资源县生态环境现状和形势分析。

(3)规划总体要求及目标。根据资源县生态环境现状和形势分析,分析资源县近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工作基础和成效,提出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目标、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

(4)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总体布局。基于资源县生态环境现状和形势分析,结合生态功能保护修复需求,提出生态系统安全格局、生态功能保护分区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域,并提出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总体布局。

(5)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围绕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提出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重点项目,保证对策和措施的顺利实施。

五、特色亮点

(1)生态效益

通过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将全面提升资源县自然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筑牢广西北部生态安全屏障。通过提供天然林和公益林效益补偿,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资源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通过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及修复工程和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显著提升水源涵养功能;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风电场生态修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实现生态复绿,恢复植被,重塑地形地貌景观,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通过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提高自然保护地保护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系统实施生态功能保护修复工程,对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系统安全保障,维护生态系统功能,提高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促进县域生态保护和绿色经济协调发展。

(2)经济效益

通过建设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风电场修复等项目,不断提升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释放更多环境容量空间。良好的生态系统,带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快速发展。通过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途径,也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地就业机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使群众从生态保护中直接受益,推动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目标,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深度转化。

(3)社会效益

资源县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的实施,将从多方面转变全社会对环境与发展之间拮抗联系的传统观念,提升公众的自主环保意识和整体文明水平,加快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转型,形成生态环保思想和文化的普及。通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水土流失与洪水灾害得到有效遏制,地质灾害风险大大降低,人民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建立。通过政府、企业、公众三个主体的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多样主题活动,营造生态环保全民参与氛围,形成良好的共创共治环境保护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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