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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2022年度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9〕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1〕197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于2022年4月15日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2〕5号),2022年4月21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做好我县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受援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于2022年5月13日以资卫字〔2022〕12号制定《资源县2022年度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时间、项目范围和项目目标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项目范围是资源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车田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和梅溪镇中心卫生院,明确了支援单位实施6项目标和受援卫生院6项受益目标,至2022年底,我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供给能力,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三、《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主要内容
明确支援单位12项工作内容和受援单位工作内容。
四、项目监督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帮扶计划、组建支援工作队,明确资金使用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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