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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1〕4号)工作要求,桂林市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1月21日制定了《桂林市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市卫监职〔2022〕1号),为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县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于2022年1月26日下发了《资源县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用三年时间,以医疗服务绩效评价为抓手,以依法执业自查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支撑,在我县推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完善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健康执法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全县基本建立起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新模式,为健康资源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明确工作任务,各单位用三年时间分阶段完成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制度评价指标,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承诺书,所有医务人员签订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承诺书。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创新政府监管手段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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