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孙威同志为广西资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蒋海生同志为广西资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想同志为广西资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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