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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治云、梁慈雪、李益海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正规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制审核与赋权事项动态调整
(一)为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责匹配,我局已派专人加入资源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开展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一上一下”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一上一下”补充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二上二下”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关于召开资源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研究论证会的通知》及《关于开展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对三张清单内容(《XX乡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XX乡镇配合履职事项清单》《XX乡镇收回上级部门事项清单》)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进行了多轮研究和修改完善,确保事项赋权科学合理。
(二)2024年10月,我局印发《关于梳理已经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要求行政执法单位梳理已经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根据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表,对下放事项进行全面评估,对乡镇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确保执法权责匹配。经评估调整,我县下放到乡镇的行政执法事项共8项。
(三)我局将持续跟踪评估,进一步优化赋权事项清单。
二、关于“1+N”联合执法模式
乡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对超出乡镇职责范围或需要专业支持的执法事项,由县级执法部门牵头处置,乡镇执法队依法履行配合职责,从而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关于财政支持与执法装备配备
各乡镇应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编制经费预算,按程序向县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支持,确保行政执法装备达标、队伍形象统一,切实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资源县司法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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