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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太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县范围加大对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打击非法采砂采矿、矿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生态保护工作得到持续加强。针对近年来非法破坏野生动物案件多发态势,为遏制案件多发态势,我局联合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加“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对“三有”保护动物的保护意识。县融媒体中心制作生态文明示范县专题宣传片、微报资源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保护生态环境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环境。
二、做实做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以第11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广西第43届“爱鸟周”等活动为平台,在宣传活动中共悬挂横幅20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制作可移动展板6块,将我县常见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图片及知识进行展示。利用宣传车和流动宣传点在县城及各乡镇进行巡回展示宣传,并播放《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知识。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走进社区、乡村、学校等场所,广泛宣传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三、加大联合执法形成打击高压态势。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不定期对全县的市场、饭店等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卖和狩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协助县公安局查处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7起。
四、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我县于2023年6月建立由县林业局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网信办,县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县邮政管理局等单位组成的资源县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部门联席会议,对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形势进行分析,共同商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等。
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资源县林业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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