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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城函〔2022〕10号
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赵雪评、马金文、俸群芳、李嫣、俸志建、于秋长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小黄车管理以及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电踏车项目是我县2021年引进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的实施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针对委员们的建议,我局将认真做好共享电踏车管理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对共享电踏车驾驶人的安全出行宣传,通过自媒体平台进行正面引导宣传,提高小黄车使用的规范性;二是要求运营平台加强日常巡逻、调度,及时对在非停放点的违停车辆进行归位摆正,维护好市容秩序;三是联合交警部门进行检查,对违规骑行人员进行劝训,对屡次不改的使用者,公司对其骑行账户取消优惠,冻结7至60天骑行资格或永久封禁账户等措施;四是联合初高中学校加大对初高中学生违规骑行的宣传教育力度,杜绝事故发生。
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2年1月6日
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吕开盛电话:13768702828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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