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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城函〔2022〕5号
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意见和批评的答复
唐文明、李林、肖辉军、王行章、李启军、游绍礼、刘丹梅、盘荣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解决河口瑶族乡各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增加垃圾清运路线的建议。根据《资源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特殊经营协议》中约定的各乡镇清运路线,垃圾清运路线只负责到行政村委所在地及沿线部分村屯,对于不在清运范围内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关于增加垃圾清运次数及投放点的建议。我局环卫站与广西资源县阳光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根据实地查看,在河口乡增加20个垃圾桶,投放到主要道路及重要路段。同时调整了垃圾清运次数,集镇及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各村屯垃圾清运频率根据垃圾量的多少进行了调整。
三、关于增加新的垃圾清运车的建议。2021年为河口新配置一台2吨全自动压缩式垃圾清运车用于各村屯及偏远山区的垃圾清运,调配一台8吨垃圾清运车主要负责河口乡集镇主要街道垃圾清运及各村屯垃圾的转运工作。
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2年1月6日
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吕开盛电话:13768702828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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