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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三)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气象服务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运行维护。
(六)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组织开展气象法制、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升放气球活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防雷安全监管。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资源县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完成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资源县气象台
1.承担本行政区域综合观测设备以及通信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
2.承担本行政区域综合气象观测资料的采集、传输、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及产品的制作和发布。
4.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决策气象服务、公共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业务。
5.承担气象科研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唐妮丽,联系方式:0773-4311280)
(二)资源县气象服务与防雷中心
承担本级气象科技服务、部分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业务;承担气象科普与宣传工作;承担气候资源开发和气候应用服务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本级雷电防御有关业务;承担本区域防雷减灾与技术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承担雷电防护、防雷设施检测等技术服务;为本区域各级政府的防雷减灾提供决策依据;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钟云,联系方式:0773-7913201)
(三)资源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相关工作实施与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人:刘栋彰,联系方式:0773-7913202)
(四)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政务管理、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等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局的文秘档案工作及全局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本局及对外的综合协调、人事、党群团、文明创建、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承办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负责全局计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发布传播、雷电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气象探测活动和资料采集使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社会管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管理。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郭昌东,联系方式:0773-7913202)
三、领导信息
刘栋彰:局长
唐妮丽:副局长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73-4311280(气象业务值班24小时)
0773-7913202(局办公室)
地址:资源县资源镇西延南路87号
邮编:541400
邮箱:zyqxj@guilin.gov.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气象业务值班时间: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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