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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全县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市和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国营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承担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县河长会议决议事项和县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资源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资源县水利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工会、财务股、水利工程管理站、质安站(规计)、水保防御股、电力股、农田水利管理站、水政河长办、青背水库管理所、大堰塘水管所、政务中心窗口等12个股室。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绩效考评、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机关节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主持协调综合性资料编写、政治学习、接待、用车管理、会议安排;机构编制、职称、党群和老干部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蒋媛媛,联系方式:0773-4311129)
(二)工会。按照《工会法》和《工会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实施方案,对困难干部职工进行救济和帮扶,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人:唐敏,联系方式:0773-4311129)
(三)财务股。承担部门预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单位财务、人事劳动工资、资产、公共机构节能、政彩云、政府采购、集中支付(进度)、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负责人:李前,联系方式:0773-4318856)
(四)水利工程管理站。组织实施河堤、水库、塘坝等涉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指导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中央和自治区水利投资项目稽察;组织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人:唐仕良,联系方式:0773-4311129)
(五)质安站(规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专业、专项等重大规划。组织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文件审查、三个水库前期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组织拟订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评价和科技奖励提名。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人:蒋挺,联系方式:0773-4311129)
(六)水保防御股。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实施,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水保项目建设管理,水土流失防治、监测,水土保持规费收取。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值班、数据分析、监控、预警,水旱灾害防御项目建设维护等工作;协助水库突发事件处理,整改建议等工作。(负责人:黄永,联系方式:0773-4368909)
(七)电力股。负责小水电行业管理、培训,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实施,按管理权限审批1000千瓦以下小水电站初步设计文件并负责电站验收;指导并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负责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负责人:粟然,联系方式:0773-4316121)
(八)农田水利管理站。完成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大维修,指导管护机构运维管理,管护人员培训;全县农村饮水工程水质达标检测;负责全县大中型灌区及水源的规划编制实施,建设管理,运行维护;负责农村水价工作。(负责人:唐源,联系方式:0773-4311296)
(九)水政河长办。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许可,水资源费征收;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功能区划;承担河长办日常工作,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人:蒋万福,联系方式:0773-4315271。河长办:4315895)
(十)青背水库管理所。负责青背水库防汛抗旱的调度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同禾灌区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辖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技改计划的编报与实施;负责所属水面、山林、土地及各种生产、生活设施的管理工作;实施青背水库安全监测、检查。(负责人:周小云,联系方式:0773-4311129)
(十一)大堰塘水管所。负责大堰塘灌区渠道维护、清淤、砍草及灌区内农田水利灌溉、公益性养护、灌区内防汛抗旱,协调灌区内涉水事务及水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以及灌区及水源区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大堰塘电站更新改造和运营工作。(负责人:粟军,联系方式:0773-4311129)
(十二)政务中心窗口。窗口值班、接待、解释和服务;接件、审查审核、传送和回件;水利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的编制、维护和变动修改等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人:唐建石,联系方式:0773-8966197)
三、领导信息
肖竣夫:党组书记、局长
唐 纲: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俊刚:副局长
四、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3-4311129
地址:资源县城北开发区行政中心旁
邮编:541400
邮箱:zyxsl@guilin.gov.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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