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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检查和日常管理,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
(三)组织县本级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指导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法治宣传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法制股、行政复议应诉股、“三大纠纷”调处办等9个股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重要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各股室及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以及收集、分析、上报,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参与和指导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物资装备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公证、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工作人员:李俊宏,联系方式:0773—4311317)
(二)法治宣传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国家公务员和企业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指导、监督县直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具体负责对全县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检查和考试考核;组织制定全县法治宣传队伍、阵地建设和骨干培训;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教材、资料的编发征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调研和信息工作;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肖婧怡,联系方式:0773—4366148)
(三)公证律师管理股。制订全县公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和指导公证机构的公证、律师业务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人:王陆资,联系方式:0773—4311530)
(四)法律援助中心。规划全县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布局;指导、监督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承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社会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协调、负责“148”法律服务专线的值班、接待工作;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人:阳敦曙,联系方式:0773—4318148)
(五)基层工作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人:谢飞雁,联系方式:0773—4314197)
(六)社区矫正股。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乡镇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管理教育和劳动改造工作;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管理工作。(负责人:唐海云,联系方式:0773—4368695)
(七)法制股。组织县本级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指导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人:廖梦媛,联系方式:0773—4316505)
(八)行政复议应诉股。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廖梦媛,联系方式:0773—4316505)
(九)“三大纠纷”调处办。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县和乡(镇)开展“三大纠纷”案件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三大纠纷”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负责“三大纠纷”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人:杨进盈,联系方式:0773—4366826)
下设资源镇司法所、中峰司法所、梅溪司法所、瓜里司法所、车田司法所、两水司法所、河口司法所7个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源镇司法所负责人:杨燕芬,联系方式:0773-8960063
中锋司法所负责人:刘 纯,联系方式:0773-8960165
梅溪司法所负责人:李 群,联系方式:0773-8960179
瓜里司法所负责人:潘俞霖,联系方式:0773-8960185
车田司法所负责人:王陆资,联系方式:0773-8960163
两水司法所负责人:彭 恺,联系方式:0773-8960159
河口司法所负责人:吕永平,联系方式:0773-8960095
三、领导信息
易忠华:局长
钱开胜:党组书记
杨进盈: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立新: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73—4311317
地址:资源县丹霞路十二巷
邮编:541400
邮箱:zyxsfj@guili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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