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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02-04 15:16     来源: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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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县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建议。

(四)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建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县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推进和组织实施中央、自治区、桂林市下达的预算内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本县需上级补助的基本建设项目,编制上报项目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

(五)规划全县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本县重大建设项目。

(六)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

(七)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并根据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战略、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产业发展;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实施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各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检验方法标准适用性验证工作,负责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管理,承担粮食和物资监测预警、应急责任;负责协调全县政策性粮食供应和保障军粮供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业教育培训和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八)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十)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组织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起草资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五年规划、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十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县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组织实施价格和收费政策,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组织实施价格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工作;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价格管理工作职能。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配套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宣传;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政策办理各项业务。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股、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发展股、价格综合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个内设机构;下辖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重大战略推进服务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等4个二层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批分、核稿和各项工作的催办、督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负责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会务、信访、党建、廉政建设、宣传、安全、综治、政务公开、应急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政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咨询、初审、制发文(证)件、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扶敉竹,联系方式:0773-4311040)

(二)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本县国民经济动员建设和发展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办资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人:刘喻文,联系方式:0773-4366538)

(三)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股。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预警,对本县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起草及宏观经济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承办有关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配合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人:唐进勇,联系方式:0773-4366039)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发展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的建议;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编制年度县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方案(或草案);负责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参与确定本县基本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执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登记备案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投资审批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事业中的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民政、扶贫、文物、档案等方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监测分析社会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组织提出全县使用政府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监督计划实施。统一归口办理社会发展事业需县级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以及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编制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计划并提出贷款的备选项目;做好利用外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申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的初审意见工作。(负责人:赵爱民,联系方式:0773-4366316)

(五)价格综合股。负责物价有关行政事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桂林市价格和收费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制度,负责价格监测的预警、预测工作,制定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和应急办法;负责价格宣传、统计、信息等工作;负责对我县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等价格进行定点采集、汇总和上报,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收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或调整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组织协调价格认证、成本监审等工作。(负责人:邓燕红,联系方式:0773-4316658)

(六)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并组织建立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和储备计划的落实和轮换;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仓储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储备粮和物资的技术、质量标准检测工作,具体承办代储自治区级储备粮、县级储备粮及物资储备的经常性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信息、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供求平衡、粮食行业统计和分析、社会粮食调查、粮食市场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发放和核查及粮油骨干企业资质认定。(负责人:李方良,联系方式:0773-4311231)

(七)生态移民发展中心。负责全县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的处理,管理水库移民资金和移民培训工作。(负责人:谢岳源,联系方式:0773-4368656)

(八)重大战略推进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决策部署,协助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实施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布局及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并协调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事务性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支持。跟踪收集、汇总并定期汇报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建议。承担对政府投资的项目进行策划、包装、投资论证、申报等工作,并协助、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把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计划。督促项目业主及时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广西项目云平台进行调度等工作。做好中心日常工作,对应完成桂林市重大战略推进服务中心部署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李建明,联系方式:0773-4311985)

(九)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关于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确认工作,具体包括:1.涉嫌违纪案件;2.涉嫌刑事案件;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价格认定事项。(负责人:邓燕红,联系方式:0773-4316658)

(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负责对项目组织评估、审批、综合设计、规划及咨询。(负责人:李宗健,联系方式:0773-8966096)

三、领导信息

唐文军:党组书记、局长

李方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蓝方亮: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梨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73-4311040

地址:资源县城北行政中心旁发展和改革局大楼

邮编:541400

邮箱:zyfgj@guili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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