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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收集、编辑、报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本县执行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办法;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的情况。
(十)协调我县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本县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以及配合外宣部门做好外国媒体在本县采访活动的管理工作;统筹办理县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及县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十二)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县直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及中央、自治区、桂林市直驻县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桂林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协调、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多部门重大事项联合(并联)审批。
(十五)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具体承担我县“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我国有关外事的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协调我县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对外事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履行接待来访的外宾、处理涉外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外事管理职责。
(十八)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
(十九)承担地方志工作督查、表彰、奖励等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职能。
(二十)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整合以及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资源的统筹,强化对数据的管理、开发和利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指导协调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 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协调推动政府、社会重要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
(二十一)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一秘室、二秘室、三秘室、四秘室、政务综合股、政务管理股、信息化建设股、科学技术综合管理股、外事股、大数据发展股等10个股室。
(一)一秘室。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上级机要文件,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的编号和收文的启封、登记、分送、催办;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保管、传阅;印章的管理和报刊杂志的征订、信件的收发;接发会议通知,接待外来办公事人员,为领导办公提供服务;承办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材料的印刷;负责县人民政府召开各类会议的会务保障;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劳动和清洁卫生。(负责人:吕家星,电话:0773-4311142)
(二)二秘室。办理各方面的文电;负责县人民政府综合性重要文件、重要报告、讲话稿和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起草、修改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电报、信函等;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文秘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人:邹同友,电话:0773-4366362)
(三)三秘室。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本县的经济、政治、社情、民情等信息,向县、乡镇领导反馈重要信息;负责地方志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负责人:骆明山,电话:0773-4311368)
(四)四秘室。负责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办公室自动化维护管理;负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内网、外网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日常工作;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人:刘亮宏,电话:0773-4311368)
(五)政务综合股。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性收费、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建设;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党群、人事管理、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信访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的投诉处理,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服务考评,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负责人:唐玉林,电话:0773-4366882)
(六)政务管理股。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县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承担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负责对乡(镇)、村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运行流程优化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务服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依法进行清理,对县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督查工作,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人:覃晓琳,电话:0773-4366882)
(七)信息化建设股。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政务服务网上运行工作,负责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县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建设和维护;负责机关网站、“两微一端”等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人:李靖,电话:0773-4366882)
(八)科学技术综合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承担区、市、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负责组织指导相关企业申报国家、区、市重大科技项目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编制拟定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性科普宣传活动,联系、协调和指导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组织科技实验、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开展科技扶贫等工作;负责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人才分类管理中相关科技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阮秋月,电话:0773-4311368)
(九)外事股。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县委外事委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负责接待访问资源的外宾和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重要官员。负责接待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港澳记者。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县重大涉外、涉港澳事件。拟订计划、统筹协调县处级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工作并承办相关报批手续。承办科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核报批以及股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批事项。审核我县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办理外国人来资源审批审核事项。负责我县与各国交流与合作的对外联络、协调和调研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县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活动的协调和管理。对全县民间组织参加涉外活动、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尤其是“走出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县内涉外活动的协调、管理与指导。(负责人:刘俊宇,电话:0773-4311142)
(十)大数据发展股。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整合以及数字政务、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资源的统筹,强化对数据的管理、开发和利用,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指导协调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 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协调推动政府、社会重要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人:蔡教文,电话:0773-4366363)
三、领导信息
王裕宏:主任
粟 靖: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谭天波:副主任、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蒋潇霄:副主任
刘凯强:副主任、政管办主任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73-4311142
地址:资源县资源镇城北行政中心大楼342室
邮编:541400
邮箱:zyxzfb@guilin.gov.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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