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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现将我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推进简政便民。一是全面梳理惠企惠民政策。依托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分类梳理惠企惠民政策清单,推进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2023年我县已在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发布惠企惠民政策60余条事项,印发制作了“资源县惠企惠民政策宣传手册”5000余册发放给企业和群众,让企业和群众更精准、更便利地了解政策规定,实现政策精准供给,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高度赞誉。二是加快推进便民服务“微改革”。截至目前,我县完成了2023年度自治区统一部署的“微改革”(县级)全部任务,以“微改革”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企业所思所求问题、工作难点堵点问题,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手续繁琐等问题,梳理与企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零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9项,通过“减证便民”简化办事流程,提升了办理速度,降低了成本,全面提升了企业群众满意度。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在各乡镇打造乡村“足不出户办审批”试点村,依托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通过网办、代办、快递办等形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村民办事由“少跑腿”向“零跑腿”迈进。截至目前,我县已有7个乡镇(街道)7个试点村(社区)开展乡村“足不出户办审批”便民服务,帮办代办审批(服务)事项182件。
(二)依法依规开展政务服务。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要求,及时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坚持应领尽领,按照上下对口、应领尽领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完成自治区下发事项的动态认领,并按要求完善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三)加强行政监管。一是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协同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树立问题导向,实行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按要求抓好企业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僵尸企业吊销等工作,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个私经济的发展。目前,全县27家成员单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共发起本部门检查任务80项,发起部门联合检查任务44项,接收上级下派任务15项,抽取检查人员1206人次,完成检查对象498户,开展任务完成进度100%,抽查检查结果均已全部录入,并进行网上公示。二是2023年我县网上审批没有出现未按时办结的情况,全年涉及行政许可实施行为的投诉案件数为零。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直接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即时办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将原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其他事项将原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工作日结办。四是加强市场监管,依托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自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涉企事项的许可、备案、等信息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一是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对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符合制定程序要求的,一律退回起草单位,全面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3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制定出台3件,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市司法局、县人大报送备案3件。二是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9月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全县2023年8月1日以前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经清理,拟继续施行的9件,拟修改和废止的0件,拟失效5件。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进行征集、研究、合法性审查,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交由司法局审核把关,做到未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不开会讨论、不做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涉及市场参与的决策事项均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2023年出台重大行政决策6项,召开专家评审会2场,公开征求意见22次,合法性审查36次,公平竞争审查2次,报送的材料也均符合要求。
(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推动综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落实轻微违法免处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在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和指导约谈等方式,一年以来劝阻、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组织1100人次的志愿交通劝导员参与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教育纠正未成年50人,训诫20人,约谈、通报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10次。二是积极做好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监督平台工作,监督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案件的录入工作,建立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目前平台使用率已达100%。按照区、市的统一部署要求,抽取县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体旅局五个执法案件多的单位进行案卷评查,其中合格率为95%。
(七)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执法能力。一是由县司法局组织全县23个执法单位共24名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业务骨干参加为期3天的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组织我县两批次行政执法资格(续职)考试,全县共计212人参加了考试,执法资格(续职)考试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队伍。
(八)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开展文旅市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星级酒店等文旅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特别是加强重点节假日安全监管,紧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查处的隐患建立台账,做好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全年共计行政处罚案件6起,没收非法所得1544.9元、冰墩墩挂件6个,并处罚5200元。出动检查车辆73车架次,出动检查人员2892人次,检查场所856家次。检查娱乐场所76家次,网吧15家次,电子游艺场所15家次,印刷企业38家次,出版物市场426家次,旅游景区56家次,星级宾馆82家次,旅行社56家次,其它涉旅企业92家次。受理旅游投诉36件,办结36件,其中电话投诉10件,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26件,受理和处理率100%,为游客挽回损失1426元,游客满意度极高,规范管理和繁荣发展了文化旅游市场。二是加强对全县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重点水利工程、重要涉河建设项目的排查及执法巡查频次,组织巡查天数共计100余天,出动执法人员158余人次,共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0件,已发出停止水事违法河道采砂行为通知书1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非法倒土违法行为通知书共2份,立案1起,共计开出违法罚单31500元。2023年8月18日由县委政法委打击非法采矿采砂指挥部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在梅溪镇湖家田村资江河段水域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当日收缴扣押梅溪镇辖区内非法采砂船舶11条,对收缴的采砂船舶处置工作正在依法办理,有效提升了水务执法质量、减少了违法涉水行为发生,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三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各类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食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等联动机制,依法惩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围绕民生关注实事热点,集中开展旅游市场、口腔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燃气、网络外卖食品等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全力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共办理各类案件72起,案件总值3.06万元,罚没款40.84万元。
(九)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形成了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整改,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的常态化督察巡查工作机制。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县安委办及各成员单位共开展督导检查183次,各乡镇、各部门共检查企业630家(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82处,已整改182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6个,已整改3个。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跟去年同期持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二是2023年强降雨天气期间,我县先后启动了1次洪涝灾害IV级应急响应,并及时转发了36次自治区、桂林市暴雨防御警报,我县无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三是2023年以来相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县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我县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1支10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8支80人。截至目前,森林火警12119值班电话一共接到报警58起,全县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取得了无较大森林火灾,无重大森林火灾、零伤亡的好成绩,确保了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四是通过手机短信、手册、挂图、铜锣、高音喇叭等农村传统宣传方式,发挥村护林员的宣传职能作用,出动大喇叭宣传、悬挂森林防灭火横幅20条、宣传单1000余份,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并同步发布禁火令通告3000余份。五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重新修订编制了总体预案1份,专项应急预案50份,每年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6月9日上午,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县人民武装部在城南水坝举行2023年我县军地联合抗洪抢险综合演练,进一步提升全县防汛抢险指挥决策水平和突发险情应急处置能力。
(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开展“一村一法官”及“百警进万家”活动,全县74个村委、一个社区实现法官、法官助理、法律顾问全覆盖。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200余人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案件回访达300余次,成功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160余起。二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及时予以反馈处理,着力提高群众对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满意度,共开展法治专题培训12次,组织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代理案件10余起,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0余件,减少困难群众律师代理费8万余元。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拓展援助渠道,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07件,接受法律咨询3572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78万元。公证处积极开展“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实现了具备条件的公证事项一次性办结并当场出证,为当事人创造文明、舒适、和谐的办证环境。三是全力推动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落实,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原则,监督协调普法清单落实情况。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成功培养900名“法律明白人”,推动广大“法律明白人”切实发挥“四员”作用,补齐基层普法短板,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充分发挥“三大纠纷”调处办作用,组织并督导各相关职能单位、各乡镇摸排调处“三大纠纷”案件,2023年共调处“三大纠纷”案件57起,调处成功56起,调处成功率达98%;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4次,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守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2起,调处成功158件,其中调处疑难复杂案件2件,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确保案件审理合法公正,有效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结案14件,其中撤销2件,维持5件,不予受理2件,终止复议2件,确认违法责令履行职责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
(十一)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坚持抓细抓常,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任务,将我县2023年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纳入每季度政治监督重点清单,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开展政治监督54次,督促整改问题41个。二是“用”字做实,增强法治思维。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四种形态”。2023年以来全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2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6人次,占68.4%;第二种形态60人次,占26.3%;第三种形态4人次,占1.8%;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3.5%,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强化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三是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对办理程序、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十二)打造数字化法治政府。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借助数字技术,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积极配合自治区完成“智桂通”应用总数达到2000个的任务目标,推动更多“政、商、民、客”领域的移动应用集成汇聚。我县目前已接入智桂通平台的有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服务中心、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海特燃气有限公司、农投水务有限公司、资源中学等7个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实现了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打通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办件量有19300余件,“掌上办”办件量有12900余件,同时政务大厅设立有便民终端机,可供群众“自助办”,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工作亮点
耕地保护田长制、河长制、田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一)全县依托田长巡app 形成了巡田机制,县田长办具体工作人员到位,乡镇一级均出台了田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相关的巡田 制度并上墙,划分责任清单,同时结合耕地卫片和实地巡查,构建了实时监管体系。各行政村巡田制度上墙,人员到位,巡田工作已开展。目前,全县已建立了完整的巡田组织架构,县级设立了二级田长及田长办公室,由县级主要领导担任二级田长,其相关人员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设立了三级田长及田长办公 室,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三级田长,其他相关人员担任办公室工 作人员。村级由各村主任,村支书担任四级田长,村里相关工作 人员担任网格员。当前,全县共有二级田长2人,二级副田长3 人,二级田长办成员7人;三级田长14人,三级副田长17人,三级田长办成员31人;四级田长79人,四级副田长56人,网格员215人,共计424人,全县已累计开展巡田次数2207次。
(二)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一是县河长办精心策划,周密部署,采取“1+1”高效工作方法,各乡镇分别组织一套人马赴现场复核复查,上传数据图片;县河长办组织执法和技术专班研判分析数据情况,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再复核,及时请示上级河长办指导复核工作。通过近一个余月时间,攻坚克难,完成对上级认定问题图斑一宗,并及时清理拆除,本级自查问题图斑一宗,并清理整治,河湖“清四乱”专项工作得以按时按质完成,同步在水利部“清四乱”信息系统的整改销号及时,整改成效明显,得到桂林市河长办的高度认可。二是开展辖区河道和电站清淤疏浚专项行动,梳理全县需清淤河段、电站,针对重点河段、重点环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清淤疏浚工作,建立并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成资江八角亭至风雨桥段、车田乡政府河段等7个乡镇河道清淤疏浚,完成因安全运营急需清淤疏浚的小水电站58座。三是完成全县77条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规划矢量化成果,目前已叠加到县自然资源部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已在全国河湖长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名录复核更新,同步完成鲤溪、黄柏江、大湾河等13条河流的山区河道河长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的建立,并在资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全力抓好林长制工作。一是全县“四个一”基础工程已全部完成落地上图。二是考核指标台账通过几轮的审核、退回、修改完善,目前已完成工作考核指标台账整理,并已上报市林长办。二是薄弱指标的冲刺推进。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已通过自治区初验;国家地质公园和八角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及范围调整申报材料编制工作已启动推进;年度7000亩油茶新造林、500亩油茶低改任务已完成落地上图;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按进度推进;森林防火三期项目防火车辆内容已完成,营房项目建设已完成,正在推进验收和结算工作。四是及时协调完成了年度财政林业直达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上级下达我县资金数2322.98万元,已完成兑付2199.57万元,兑付率94.69%,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50万元,兑付率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缺乏全面的法治理念;在推动提高乡镇、部门之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上,用力还不均衡。二是法治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筹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还需增强。三是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有发生,执法不到位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和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培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压实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强化法治保障深化普法实效。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因地制宜制定个性化“普法菜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普法成效。
(三)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四)强力推进依法治县纵深开展。坚持法治资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发展建设,持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大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力度,拓宽培养法治人才渠道,切实用法治保障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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