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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资源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资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各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复杂严峻形势,在党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及桂林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生态立县、农业稳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的发展思路,围绕打造民族生态文化特色县奋斗目标,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70万元,同比增长4.6%,财政自给率8.4%,比上年的7.5%略增。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6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484万元(含税收返还收入),同比减少619万元;上年结转4897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调入资金4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097万元(新增7108万元,自治区财政厅收回2023年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中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的再融资债券项目资金1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6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256万元;上解支出3521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63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万元;年终结余5660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1.全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同比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9052万元,同比增长4.6%;非税收入7018万元,同比增长4.6%;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43.7%,与上年持平。
2.全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2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8%,同比下降6.8%。重点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50144万元,下降6.4%,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8079万元,下降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36万元,增长8.1%;教育支出32985万元,增长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61万元,下降7.7%;卫生健康支出16287万元,下降10.7%;公共安全支出6733万元,下降11.7%;城乡社区支出5894万元,下降34.7%;住房保障支出4895万元,下降10.9%。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全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已全部支出完毕,具体已反映在对应支出科目中。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1773万元,完成预算2089万元的84.9%,同比下降2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同比下降7.6%;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支出137万元,同比下降40.9%;培训费支出945万元,同比下降32.9%。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2023年年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万元,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4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基层“三保”保障情况:全县“三保”支出102695万元,进度为99.9%(部分支出据实结转至2025年执行),其中基本民生支出39032万元、保工资支出58830万元、保运转支出4833万元。通过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对“三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90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87万元,完成预算的155.5%,同比增长46.7%;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7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639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590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61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5.2%,同比下降68.9%;调出资金4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4196万元;年终结余511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数,下同)31610万元,完成预算26388万元的119.8%,比2023年的24029万元增长31.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81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796万元。
2.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745万元,完成预算23732万元的108.5%,比2023年的22416万元增长14.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81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32万元。
3.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5865万元,滚存结余2394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万元,滚存结余167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5864万元,滚存结余2227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自治区财政厅暂未核定2024年债务限额,根据2023年核定的债务限额,结合2024年新增债券额度情况,测算预计2024年债券额限为182060万元,一般债券限额81660万元,专项债限额1004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4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8139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为81131万元,专项债券余额为10026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资金710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08万元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用于相关项目,已使用772万元,结余1836万元;再融资债券4500万元全部用于债务还本。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2639万元,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用于相关项目,已使用11519万元,结余1120万元。
4.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4年,我县偿还一般债券5000万元。
5.政府债务付息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599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879万元,全部利息按期支付,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6.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分年度看:2025年9675万元,2026年16799万元,2027年2887万元,2028年5000万元,2029年19788万元,2030年及以后年度127242万元。以上到期本金主要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还本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六)落实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全面推动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落地,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1.高效统筹资金资源,全力保障财政运行健康平稳。始终把抓好收支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开源节流,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一是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围绕全年收入任务目标,密切关注各项因素对财税收入的影响,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定期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加强税收征缴,力争颗粒归仓,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6%。二是综合施策争取上级支持。2024年全县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80670万元,债券资金19736万元。三是精准精细盘活统筹资金。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502万元;清理盘活国有存量闲置资产,累计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3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62万元。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重点领域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千方百计保障重点支出。一是支持做好“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强化投入保障、优化政策供给,统筹推进“三农”领域重点任务。2024年农林水投入50144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发放“桂惠贷”资金24705万元,惠及市场主体410户,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254万元,稳主体强实体成效显著。三是助推文旅均衡发展。加强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全年投入文化旅游资金2172万元,主要用于宝鼎4A景区建设项目和塘洞3A景区建设项目、资源县红军翻越老山界红色文化陈列室建设和长征文化遗产廊道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融入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大局。四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全年投入科技支出1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1%,主要用于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队伍等方面。五是全面支持助企纾困。严格落实中央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减负增能、纾困解难。全县减税降费20207万元,全部为各领域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有效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实打实助企纾困、惠企利民。
3.精准聚集群众期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把有限的财力花在刀刃上、急需处,用力书写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全年民生支出158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一是教育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年投入3298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和学生营养膳食、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等方面,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二是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全年投入16287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计划生育服务保障等方面,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三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全年投入36136万元,主要支持落实各项就业补助政策,按时足额支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落实到位,足额落实退役士兵优待金、退役安置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方面支出。
4.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断增强财政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压紧压实化债主体责任,制定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落实化债措施,推进债务有序化解。2024年完成债务还本付息15313万元,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政府良好信誉。二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三保”优先的支出顺序,精打细算、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全年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三是严实精细执行预算。把“过紧日子”贯穿于预算执行全过程,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2024年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同比上年压减10684万元,压减率26.6%;“三公两费”同比上年减少575万元,下降24.5%。四是加大消化暂付款。积极筹措资金,全年消化暂付款3249万元,同比下降55%,到年底暂付款余额仅为2656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1.28%。拟定了《资源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暂付款项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大清收对外借款力度的通知》,规范了暂付款管理,压降了暂付款规模。
5.深化推进体制改革,持续释放财政科学管理效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实现了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绩效监控、自评工作,积极开展财政重点资金绩效评价。2022-2023年度在全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前20名,2020-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2022-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考评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建立和完善了《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管理(试行)的通知》(资政办发〔2024〕9号)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细则(试行)》(资纪办通〔2024〕4号),推动财会监督与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联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财经秩序。三是不断完善财政直达机制管理。严格遵循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依托,紧盯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掌握资金流向,保证资金使用规范,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实现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全县纳入直达资金监管范畴的资金共计54613万元。四是持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相关要求,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将预决算批复至各单位,全县228家预算单位(含二级单位)统一在县政务网预决算栏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除涉密单位外,公开率达100%,提升了财政数据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2024年全县财政平稳运行、风险化解稳妥有序、财税改革纵深推进、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得益于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牢固,税收收入增长乏力;“三保”和刚性支出易增难减,收支平衡日趋紧张;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统筹盘活资产作用发挥不足,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难度较大;部分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预算约束刚性有待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自治区、桂林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自治区、桂林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形势,202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统领财政工作的“纲”和“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民族生态文化特色县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强化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县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初步安排16875万元,同比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205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411万元,下降0.9%。这一安排遵循实事求是、以收定支以及积极稳妥并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是在综合分析我县经济财政形势、财政收入结构、经济增长因素、减税降费政策等增减收因素以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后提出的,既充分考虑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增支需要,也考虑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等因素影响。
1.根据以上预计,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172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11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再融资债券)8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60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72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05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67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60万元、国防支出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62万元、教育支出2746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3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1万元、农林水支出369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5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73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63万元、金融支出7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47万元、预备费17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62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万元。
3.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1)安排97985万元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同比增加5941万元,增长6.5%。其中:基本民生支出39645万元,同比增加4921万元,增长14.2%;保工资支出54894万元,同比增加943万元,增长1.7%;保运转支出3446万元,同比增加77万元,增长2.3%。
(2)安排6925万元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和绩效,同比增加486万元,增长7.5%。
(3)安排9779万元用于养老保险的县配套补助,同比增加2213万元,增长29.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9242万元,同比增加2349万元,增长34.1%;企业养老资金70万元,与上年持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467万元,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22.6%。
(4)安排2626万元确保借款利息按时支付,同比增加226万元,增长9.4%。
(5)安排9675万元如期偿还债券本金,同比增加4675万元,增长93.5%。
(6)安排1525万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0.1%。
(7)安排75万元用于两会经费,同比增加75万元,增长100%。
4.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7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5年安排“三公”经费953万元,下降3.2%。其中:公务接待费3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2)2025年安排收回存量资金支出657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300万元;二是地方性民生项目支出3000万元;三是预备应急支出127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收入情况。2025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为1294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5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860万元(用于支付专项债券利息);上年结转收入51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1万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2945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30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92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9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6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50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2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754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93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7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54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26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5万元;上解支出236万元。收支平衡。
3.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1)安排350万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比增加47万元,增长15.5%,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占比为50%,达到乡村振兴考核要求。
(2)安排500万元用于全县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与上年持平。
(3)安排3260万元用于专项债券利息支出,同比增加450万元,增长16.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本年未编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3371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收入2096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749万元。
2.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2694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支出203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552万元。
3.收支相抵,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6769万元,滚存基金结余3071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当年结余572万元,滚存基金结余22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6197万元,滚存基金结余28475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预算草案。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当下、放眼长远,充分发挥财政效能,按照县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安排资金,全力支持建设民族生态文化特色县,扎实推动资源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绘就中国式现代化资源新篇章。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强基固本,持续稳定经济大盘。一是深入财源意识,推进财源建设量质齐升。把财源建设作为财政工作主线任务抓好抓实,积极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突出把握关键指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综合治税,全力抓好财政收入。加强收入综合征管,建立综合治税管理机制,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依规征收、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深挖非税收入潜力,扩大可用财力来源。三是政策引领谋划在前,持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紧密跟踪中央、自治区政策动向,积极争取转移支付、新增债券资金及各类政策。用活用好各类财政工具,保持与上级财政部门密切沟通,强化重点领域能力建设。
(二)坚持保障重点,加快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一是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全力支持基本民生发展。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更充分高质量就业。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困难群众救助等各项特殊群体保障政策,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筑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合理配备社会公共资源,优化教育医疗资源布局。坚持优先保障,推动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足额保障教育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二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加大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投入,扎实做好防贫动态监测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效益,强化资金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聚焦“三农”工作,支持重点农业产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持续推动现代特色农业扩面增效。
(三)坚持改革破题,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一是持续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增强监管合力,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力打造预算绩效全周期闭环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四)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切实加强“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精细、准确库款调度,强化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守债务红线,坚持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科学合理举借政府债券,坚决遏制虚假化债和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开展违规举债专项监督,用好审计、巡视、财政监督等检查结果,推动问责结果常态化公开,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三是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积极稳妥消化财政暂付款,进一步加强对暂付款监测管理。强化财政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全面整改违反财政纪律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五)坚持从严从实,持续强化财经纪律。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必须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问题,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同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做坚决斗争,用火眼金睛看紧“钱袋子”,当好财政资金“守护者”。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开展严肃财政纪律专项整治,完善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人大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各位代表!风劲好扬帆,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强力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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